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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构建多维人才培养模式助推检察工作

2013-06-19 14:35: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年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检察人才是检察工作发展的第一资源”这一科学人才观,以增强队伍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发展力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度,统筹考虑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随着人才总量的稳步增长,人才结构的持续改善,人才对检察工作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突出,为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提供了坚实的智力基础和持续的发展动力。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四个体系”,夯实人才培养基础

一是着力完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人才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制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201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细化人才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强化全院上下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的责任意识,为谋求人才工作的长远发展筑牢制度基础。二是着力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人才工作责任明晰。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新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初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门牵头抓总,各检察业务和检务保障部门各司其职、责任明晰的人才工作格局。三是着力完善人才选拔体系,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成立岗位能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能手评审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我院第一届岗位能手评审工作。评选出了10个部门4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门型人才,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四是着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确保人才成长衔接有序。制定《专业化人才管理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人需求,对各级入库人才倾斜培养、侧重使用。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苗工程”的实施意见》,建立业务骨干、岗位能手与青年干警“1+1”的师徒关系,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岗位能手的引导、辐射作用,缩短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周期,加强我院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后备力量储备工作。

二、实施“四个工程”,创新人才培养载体

一是推进引才工程。科学分析社会需求、本院业务工作情况和队伍现状,制定前瞻性的招录方案,通过引入新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近三年来,我院先后招录应届大学毕业生37人,为检察队伍发展注入新鲜活力。坚持学者挂职机制、引进专家理论支持。积极接收外省市检察院、区委党校交流锻炼干部5名,为其妥善安排适合岗位,发挥其应有作用,拓展视野,引入智力支持。二是推进选才工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可预期的个人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加大对职级职数、人事政策的公开、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一批德才兼备、有培养潜质的检察人才走上中层管理岗位,通过人才资源建设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注重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干警业务竞赛制度,如干警辩论赛、演讲比赛、岗位练兵,使人才的苗子脱颖而出。三是推进育才工程。建立与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坚持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过程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针对检察工作规律和各类检察业务特点,建立了以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党建培训为内容,以讲授、视频、网络、实训为形式的全方位、立体式检察业务培训课程体系,组织编写一套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为核心的检察实务教材,不断满足干警对新知识的需求,不断提升干警的智力底蕴。四是推进聚才工程。切实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干警关怀机制,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凝心聚力推进检察工作新局面。制定《进一步激发保护干警积极性的八项规定》,确保人才安心在昌检、扎根在昌检、发展在昌检。根据调查摸排,调整干警工作岗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构建优良人才梯队。建立可预期的个人发展长效机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褒奖宣传力度,开展干警及直系亲属的关爱活动,畅通干警诉求建议表达渠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抓好“四个结合”,丰富人才培养内涵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业务培训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检察业务培训同步,法律知识学习与其他知识学习并举,不断巩固和完善以领导素能、检察业务、任职资格和岗位技能为基本类型的横向培训体系,扩大培训规模和覆盖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区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培训班、专题讲座,开阔干警的视野。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适当摄取金融经济、人文科学、现代管理等知识,完善干警的知识结构。二是拓宽学习渠道,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实施内引外输品牌工程,引进智力支持,注重智力输出。聘请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副教授担任副检察长,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研究解决检察实务问题、培养基层院人才、加强理论研究的作用。开办疑难案件工作坊,举行“探究式”实训,先后邀请理论和实务领域的10余位专家进行点评。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产学研”基地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成立“检察官讲师团”,不断提高干警理论高度,拓宽理论视野,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三是转变培训观念,院级培训与部门微训相结合。逐步转变各部门对上级培训、院级培训“依赖”心理,制定《关于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3年检察人员轮训计划》,充分发挥条线培训开展灵活、针对性强等优势,将部门微训作为四级培训体系的核心。由教育培训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时事政策、法律最新发展动态,结合工作特点,为干警提供更契合部门实际需求的培训,有效激发了干警积极参与的热情,提升了培训的有效性。其中,反贪部门的心理应激微反应培训更是作为培养优秀讯问人才的培训课程,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四是营造学习氛围,激发热情与文化熏陶相结合。树立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理念,确立向检察人才发展倾斜的资源配置格局,加大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资助力度和先进典型的推树力度,激发干警成才动力与热情。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组织读书协会、专家讲堂等,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注重培育特色项目,打造提升干警能力的素质文化、促进交流的底蕴文化、陶冶情操的业务文化,以特色文化品牌打造人才培养的工作亮点。

四、实现“四个提升”,增强人才培养效果

一是服务大局理念显著提升。持之以恒的政治思想教育,解放干警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干警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通过出台服务昌平区“十二五”发展规则的意见,制定服务昌平“三城一区一基地”(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昌平新城、北京科技商务区、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重点功能区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履职想到服务,办案不忘发展,既依法查处案件,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针对职务犯罪预防情况提出的对策建议,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纪委等主要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人才层次水平显著提升。目前我院在编干警全部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46人,占29%,学士以上学位占50.6%。1名同志荣获“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3名同志获得“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称号,17名同志获得“北京市检察业务骨干”称号。在第四届北京市检察业务技能比武中,7名同志荣获“十佳”称号。自2010年以来,有4名同志被选拔到中央国家机关工作,4名同志被选拔到市级机关工作,12名同志被选拔到区级单位工作,其中3名年轻同志通过公开选拔走上处职领导岗位。三是队伍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人才工作的稳步推进不断提高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全面均衡发展。办案数量平稳增长,自侦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32人,办案规模提高39.1%;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公诉部门全年无无罪判决、撤回起诉、定罪免罚等案件;执法效率大幅提高,取保候审案件平均审查期限仅51.5天,效率提高36.3%;办案效果显著加强,全年共制定18份规章制度,区级领导签批调研报告9件。在2012年基层院建设考评中,我院排名第二,15大项考评项目中14项均排名前五位,业务考评位居第一。四是检察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战略,改善干警面貌,提振干警精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党的十八大代表彭燕,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侦查监督处党支部,第七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创奖侦查监督一处,全国“巾帼文明岗”政治处,北京市政法系统“五好”党支部监所检察处党支部、反贪污贿赂局党支部等一批先进典型个人和群体,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两次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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