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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着力整治“慵懒散奢”不良风气

2013-06-17 14:43: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法治网 

    近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干警”创建评比活动动员大会,从6月开始到今年底,省检察院将集中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干警”创建评比活动。这次创建评比活动提出加强“四个文明”建设,提升机关文明水平和全体检察人员素质。

    “四个文明”即着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大力加强办案文明建设、大力加强办公文明建设、着力加强行为文明建设。其中,在加强办案文明建设方面,省检察院要求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严禁越权办案、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守办案纪律,严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人文关怀,严禁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变相体罚。在加强办公文明建设方面,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杜绝庸懒浮散、推诿扯皮行为;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热情解答群众疑问,杜绝生、冷、硬、横;基层检查调研,要注重自身形象,严禁盛气凌人、吃拿卡要、接受超标准宴请;要遵守办公纪律和办公秩序,严禁迟到早退、嬉笑打闹和串门聊天;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随意丢弃杂物;要文明上网、规范上网,严禁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珍惜一滴水、一粒粮、一张纸,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为了将此次活动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建立载体,搭建平台,要搭建学习平台,积极开展读书、征文和交流活动。还要搭建实践平台,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项”教育活动,不断探索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着力整治“慵懒散奢”不良风气,严控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同时,省检察院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要按照《省院机关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干警创建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一方面要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机关同志做出榜样;另一方面,要按照党组分工,深入分管处室参加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负责人是文明创建的骨干力量,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坚持一手抓部门工作,一手抓文明创建,做到以文明创建促进部门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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