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法官在证券、财经方面的法律素养堪称一流。”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红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雅非在接受采访时对“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叶炳坤由衷赞叹。
2011年10月,李雅非和50余位股民就夏新电子虚假披露年报导致投资损失,在厦门中院对该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法院受理后,叶炳坤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对夏新年报披露做出了十分专业的调查审理。为维护股民利益,他积极与市政府和国资委协调,并赴深圳、上海与股民面对面沟通,最终促使50余个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股民利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早在英国留学期间,叶炳坤就被导师赞誉为“在短时间内掌握英国破产法和普通法精髓”的优秀人才。2011年入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时,他是年龄最小、法官级别和行政级别最低的一位。
“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审判能力要体现在法官具体的审判工作中,法官业务水平直接关系法院的司法公信和审判实力。因此,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专家型审判队伍是厦门中院的重要战略目标。”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福建省共有三名,其中两位来自厦门中院。
厦门中院民五庭庭长陈朝阳是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评选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福建法院获此称号的第一人。他还是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
如今,在厦门中院,像陈朝阳这样在高校兼职的法官不在少数。“法官到高校授课、担任研究生论文导师,实现了法院和高校的良性互动,这种形式有助于法官在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的时代背景下丰富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同样有着兼职教学经历的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深有体会。
开展“知名法官办精品案”活动,是厦门中院提升法官审判业务能力的又一举措。2005年以来,每年从几万个案件中评选出“厦门法院十件精品案”,并汇编成册出版,起到示范和引擎作用。2009年以来,评选的精品案有17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采用,夏新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法院能动司法案例”、厦门立德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江群如物权确权纠纷案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我们通过办理精品案、总结审判经验来培育知名法官。”厦门中院政治部主任陈平狮说。
精品案的审判,为理论调研提供了丰富的“活水”资源。通过开展法官论坛、案例研讨等,法官的法学素养不断提升。厦门中院的调研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中院第一,下辖的各基层法院也连续多年包揽全省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的前几名。
此外,厦门中院积极拓宽审判业务骨干在金融、财经等方面的知识面,加强审判的实务能力。
近年来,厦门中院除两人获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外,还有三人获得“全省法院审判高层次专门人才”,20多人次获得各级“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称号。(记者 何春晓 安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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