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举措,充分挖掘人民陪审员的自身潜能,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热情不断攀升。该院案件陪审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专案属人”陪审模式
延庆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基层,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同时深谙某些特殊领域的专业性知识。因此,在涉及到专业知识领域的案件,采取“专案属人”的陪审模式。
如涉及农村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类案件时,约请从事农村工作、基层经验丰富、擅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涉及建设工程合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则约请从事建筑、医务、工商等相关领域工作,对该领域专业知识、专业术语有一定了解、研究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
该院曾审理一起奶牛饲料供应不合格的案件,原告是奶牛养殖户,被告长期为原告供应饲料,原告饲养的奶牛吃了被告供应的草料后,每个月都有两到三头成乳牛出现异常,先后有30头成乳牛经兽医治疗无效死亡。兽医解剖发现,30头成乳牛吃的草料中,夹带着废弃车胎铁丝,扎入成乳牛心脏,造成成乳牛心包积水、心肌脓肿坏死。原、被告对饲料的质量是否存在瑕疵,有较大争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约请在工商局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该陪审员具有丰富的产品、质量责任认定经验。庭审中,其向原、被告双方认真询问有关饲料质量的细节问题,并在合议时,从专业角度,向法官告知产品瑕疵和缺陷的区别、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应尽的义务,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
最终,法官根据专业意见及查明的事实、证据等,依法作出裁判,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息诉服判。
此种陪审模式,能够充分借助“专人”的专业知识,弥补法官对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的缺陷,使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把握更加准确,对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实现案结事了,具有重要的作用。
辖区案件“属地”陪审模式
对于涉及某一辖区,重点类、群体类、存在涉诉信访风险的案件,该院在人民陪审员约请方面,采取“属地”陪审模式,即约请该类案件当事人所属辖区政府具有人民陪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
该类人民陪审员具有双重身份,对辖区工作、群众充分了解,能够让群众信服,能够帮助法官剖析潜藏在纠纷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有效避免法官对案件事实掌握不完整的现象,又能够借助政府的力量,与法院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信访隐患。
该院曾审理一起某辖区村民诉村委会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曾于1999年与该村委会干部口头约定租赁土地,用于投资建厂,后又补签书面租赁协议。后该村委领导班子几经换届,新一届村委会向原告下发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并限期要求原告拆除建筑。原告未予理睬,该村委会强制拆除原告租赁地上建筑物,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为该案件涉及到原告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否有效、村委会拆除该建筑是否合法的问题,因此,承办法官约请在该镇政府从事综治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因该人民陪审员对该案件租赁合同的历史渊源及时代背景比较了解,承办法官参考其提供的事实,并借助他的力量,争取到该镇政府的支持,最终圆满化解了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采取“属地”陪审模式以来,该院已联合辖区政府,成功化解了部分重点案件,为和谐乡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强强联合”陪审模式
近年来,延庆法院招录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他们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但对当地的风土人情、社情民意、方言等,缺乏一定的了解,缺少基层工作经验。该院对于青年法官审理的需要组成合议庭的案件,采取“强强联合”的陪审模式,即约请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形成青年法官与资深人民陪审员的强强联合。
该种模式有助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推动案件的调解,有效提升案件的审判质量。(□ 郑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