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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应走理性之路

2013-06-15 10:0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涉诉涉法信访已经成为近年来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访制度的本意是为群众提供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也是上级部门通过当事人的信访发现问题而对下级部门实施监督的渠道。但近年来的信访制度由于多种原因渐渐地偏离了原来的设计初衷,因此,对涉诉涉法信访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当前的涉诉涉法信访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涉法涉诉上访总量呈上升趋势。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纠纷矛盾不可避免,经济越活跃自然纠纷就越多,涉法涉诉数量的上升就成为必然;二是集体访、群体访显著增多;三是重复访、越级访增多。涉法涉诉案件,大多经过了漫长的司法程序,上访人员只相信自己的道理,不信任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的不适当处置更会使问题尖锐,导致问题越积越深,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涉诉涉法信访工作不利局面的出现,除了上述原因以外,现有信访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比如信访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在人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政府各个部门和其他公共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组织系统,但是,在处理信访案件上,特别是处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在接访、查办、控申、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明显脱节。又如,实践中实行的信访“一票否决”,使一些地方为处理上访案件,有时无条件地迁就上访人员,甚至不惜突破法律制度的底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上访人员寻求不正当利益的企图。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确定为2013年工作重点之一,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政法机关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把依法维权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确保群众的诉求解决得更好、信访秩序维护得更好。

我们相信,随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逐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政法机关及时受理、审查、甄别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完善信访终结制度,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改变。

——谢 伟(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