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河南省睢阳区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安排后,睢阳区法院为确保该院“创文”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多措并举,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实到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积极动员,制定方案
该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积极动员,号召全院干警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努力为商丘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同时根据《商丘市睢阳区四项重点暨“六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睢阳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睢创[2013]5号)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院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
机构健全、加强领导
为了使“创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该院专门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并根据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和细化创建工作计划,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具体,责任明晰、措施落实。
明晰责任,全面推进
该院“创文”工作实行专业工作组负责制,各专业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组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创建工作层层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行早动快,树立形象
本着人人参与的原则,在该院醒目位置、办公楼楼梯口处分别张贴文明标语,增设了创建工作宣传展板,运用法院网站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同时,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法院审判资源优势,结合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挥能动发挥司法作用,向群众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为创建工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