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0年以来,多措并举,把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该院荣获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等奖,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公共节能工作张思德奖。
该院强化引导教育、营造节约文化。大力倡导低碳生活和工作方式,养成厉行节约和低碳办公、办案的习惯。注重水电节能,抓好减排管理。夏天使用空调不得低于26度,全部使用节能灯和节水型设备,严格警用车辆使用,统筹安排集体公务活动,减少车辆损耗。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减少纸质文件的发放和传送。严把接待关,从生活细节入手,树立节约形象。完善各项餐厅管理制度,用餐采用自助形式,按需取用,杜绝浪费。同时,他们还压缩、合并会议,以节约开支。建立考核制度,对水、电、办公设备使用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节约要求的限期整改,并将定额管理和节能工作作为年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形成长效机制。(胡玉发 苗录 胡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