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采取三项措施 强化法警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为积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挑战,河南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法警队伍建设,探索实行“检警一体化”侦查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该检察院法警大队执行各类警务活动30余次,出动法警98人次,疏导分流无理纠缠人员21次,为各业务部门送达法律文书36份,维护信访秩序26次,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任务20余次,较好地维护了办公、办案秩序。
该检察院的做法是:
党组重视,为法警履职提供后勤保障。该检察院党组提出了法警工作的“四办”措施:法警大队的事,要快办;法警待遇的事,要早办;有关警务保障的事,要急办;检警协作办案的事,要多办。该检察院党组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司法警察硬件设施。一是做到警用装备到位。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要求,先后配齐了警棍、手铐、强光手电筒、对讲机、警用头盔、警绳、急救包、警用雨衣、警用装备包、警械专用柜、警用囚车等警用装备,为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装备保障。二是做到安全设施到位。按照省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的要求,高规格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司法警察依法、文明、安全办案构建了良好的工作平台。三是思想认识到位。该检察院教育司法警察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地做、细致地办,不能有半点麻痹思想,对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检警协作,提高办理自侦案件效率。为确保自侦案件成案率,该检察院凡办理自侦案件,必派警到案。该检察院根据自侦部门需要,将司法警察作为办案小组成员编入自侦部门办案组,司法警察全程参与案件侦查,形成了紧密的检警协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了办案安全。今年2月,该检察院在办理兰考县三义寨乡孟东村赵某、李某贪污一案中,采取检警协作办案,法警与检察官共同制订侦破预案共同依法侦查,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兰考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部门协作,提高法警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该检察院对侦监、公诉部门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控申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采取了法警参与办案措施,即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造成重大伤亡的暴力犯罪案件,该院在看管、押解、提审、出庭、无理纠缠信访处置等几个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均派法警参加,有效防止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伤、自残、自杀、脱逃、行凶、闹事的发生。(记者王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