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贵阳6月12日电 (记者黄勇)贵州省安排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
贵州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出台《贵州省重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举报人可采取来访、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货值金额,但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500元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贵州24.8万考生完成新课改后第一次高考 450余人巡视督考
·[视频]贵州:爱心汇聚 助力高考
·贵州麻江法院“四过硬”确保机关安全
·贵州六盘水聘群众为执法执纪监督员
·贵州"空中卫士"编织高考无线电安全保障网
·贵州铜仁黔西南两地“雷霆行动”战果颇丰
·贵州铜仁黔西南两地“雷霆行动”战果颇丰
·贵州福泉法院强制执结一起“养老”案
·贵州举办全省少年儿童禁毒知识竞赛
·贵州执行指挥中心建绿色通道
·贵州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贵州下决心加强机关作风大力整治慵懒散慢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