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
日前,云南省检察机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防止冤假错案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强调,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务必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检察环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制度,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重视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强化办案责任。如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因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严格依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相关责任。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院要对近年来所办案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组织评查和交叉检查,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深入研究检察环节发现刑事错案难和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主动的、经常的、良性的自我纠错机制。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通讯员 赵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