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贵州福泉法院强制执结一起“养老”案

2013-06-07 15:32: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黔南热线 

  5月26 日,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结罗某文某夫妇申请执行亲生儿子赡养纠纷案,给不孝之子被执行人罗某上了一堂人生道德课。

  有儿有女却无依无靠

  申请执行人夫妇居于山水奇秀、远近闻名的福泉市龙井村,膝下五个子女。作为父母,当年对子女们一定寄托了不少美好的愿望和梦想。现另居一室的二老均为七十高龄老人,已无劳动能力,而且申请执行人罗某长期卧病在床,应该是儿女尽孝、颐养天年的时候,却万般无奈地被不孝之子“逼”上法庭,以打官司方式来解决老无所养的生活问题。

  不孝之子公堂上仍不思赡养之责

  2012年6月,当事人一家“团聚”在福泉市人民法院龙昌人民法庭。令人尴尬的是亲人间都各自被赋予了不同的法律身份:二老为原告,五子女为被告,案由是赡养纠纷。法庭上,被告罗某(被执行人)由于道德缺失,感情麻木,在赡养父母问题上讨价还价提条件,法官多次调解未果,最后依法判决五被告自2012年7月起,每人每月承担父母一定的医疗费、生活费。

  遭强制执行如梦方醒,被执行人终萌孝心

  罗某、文某夫妇起诉亲生儿子赡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仍然不愿支付两位老人的赡养费。2013年1月17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当执行法官几经周折找到被执行人完善执行法律手续,并从法律和道德等方面对其作思想工作时,罗某还是“理由充分”地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无功而返。5月25日,执行人员深夜出警,经再次向罗某作法律解释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被执行人到拘留所后才如梦方醒,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次日主动履行了执行款3300元,同时对自己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进行忏悔,表示今后要孝敬老人。

  结束语

  虽然执行案件圆满划上了句号,但执行法官的思绪并没有停下来。福泉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千件,赡养纠纷仍屡见不鲜。谁无父母?谁不会老?为什么总有一些儿女双全的父母老无所依,被迫与亲生骨肉对簿公堂?为什么总有一些不孝之子注定要为自己不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付出法律代价?原因何在,值得每一个关心社会和谐稳定及人类家庭幸福的人士深思。

[责任编辑:朱诗瑶]
相关报道

·贵州举办全省少年儿童禁毒知识竞赛
·贵州执行指挥中心建绿色通道
·贵州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贵州下决心加强机关作风大力整治慵懒散慢浮
·贵州出台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贵州贵阳“最美交警”为高考护航

·贵州贵阳“最美交警”为高考护航
·武警贵州总队:确保高考试卷万无一失
·贵州:制定确定变更公民民族成分的有关规定
·贵州贵阳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
·贵州织金采取措施防范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