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与天津市法官学院共同举办的天津市法院系统国家赔偿审判理论与实务培训班在天津市法官学院举办,全市各级法院从事国家赔偿工作的审判人员近6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的苏戈审判长和杨磊博士为学员授课。他们围绕国家赔偿审判中非刑事司法赔偿问题、最高法院司法政策解读及损害赔偿等内容进行了讲授。通过培训,大家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与实务,拓宽了视野,加强了交流,增进了工作友谊,对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圆满完成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任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训学员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在今后的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一要牢牢把握目前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所处的发展机遇期,结合国家赔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办案、化解、防范”的六字方针,推动国家赔偿工作的科学发展;二要加强学习,储备专业知识,积极应对国家赔偿法修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三要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国家赔偿审判的职能作用,克服畏难情绪,慎重受理、认真处理每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强调研与协调工作,积极解决各院提出的关于案件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传达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总结各级法院较为成熟的办案经验和工作方法,促进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孙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