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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信息串联打通昆山政法“高速公路”

2013-06-06 14:28: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案多人少,是许多政法机关遇到的“通病”。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想出了破题之道,在不一味增加人力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建设,搭建起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昆山政法机关通过政法信息平台已快速办理千余件案件,不但打破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隐形壁垒”,也使办理案件“零距离”、“零时差”,真正实现政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建立司法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是司法改革内容之一。早在2006年,中央政法委就提出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政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昆山公检法共同面临一道难题——案多人少。

    昆山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成刚介绍说,2010年,昆山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972件2914人,是江苏省办理刑事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一个承办检察官要办案近300件。而昆山人民法院,仅今年一季度,刑事审判庭的6名法官,办案数最多的达116件。

    为了解决案多人少难题,昆山检察院把信息化、网络化作为提升办案效率的抓手。

    利用办案软件平台,昆山检察院从2007年起就探索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分案、网上阅卷和网上审批;昆山公安局和法院也建立起各自的信息办案系统。虽然公检法各自内部办案效率大幅提升,但3部门之间的网络在物理上完全隔离,实际上是3座“信息孤岛”。

    “如何向真正的信息化要效率?那就是在政法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刑事案件信息自动流转,重复利用,最大化地节约人力资源并提高诉讼效率。”共享平台推动者潘成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在2010年年初召开的政法工作例会上,昆山检察院正式提出建立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设想,立即得到昆山、苏州两级政法部门全力支持。

    于是,昆山检察院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业务、技术人员全程参与。2010年11月20日,昆山公检法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半天完成阅卷笔录

    2010年12月8日晚,昆山籍男子李某在昆山市人民南路附近,欲将20克冰毒卖给陈某,被当场抓获。昆山市公安局缴获李某随身携带的4包冰毒和两粒麻果。

    第二天8时20分,案件主办人迟警官打开电脑,将相关信息输入公安信息平台。

    随着侦查的深入,相关证人证言、搜查笔录、鉴定结论到位,12月17日,这起涉嫌贩卖毒品案告破。

    2011年3月9日,案件移送昆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承办人在办案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形成上万字完整电子卷宗,流转至昆山市检察院公诉人叶伟龙手中。

    叶伟龙登录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点击鼠标,调阅出电子卷宗,软件界面清晰、直观。在文件侧边栏,通过勾选,犯罪嫌疑人供述、辨认笔录、搜查笔录、鉴定结论、健康检查笔录……清晰的证据一溜排下。每点击一个条目,电脑页面就跳到相对应的证据正文,省去大量翻阅卷宗的时间。

    不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摘抄案卷,写出阅卷笔录。但案件证据材料往往较多,工作量大,这项工作成为法官、检察官最头疼的事情之一。

    但在这起涉毒案件中,不到半天时间,案件阅卷笔录便制作完成。2011年3月31日,这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快速高效办理,正是得益于昆山市政法信息共享平台。

    “以前最怕聚众斗殴案件。十几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言都要做阅卷笔录,几十甚至上百页纸要一字一字敲进电脑,工作量有一大半耗在码字上。现在,承办检察官、法官输录时间大大节省。法定审理期限内,更多精力可用在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推敲和定性上,可谓事半功倍。”昆山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徐志龙说。

    随时查案互相监督

    “共享平台为刑事案件办理铺设了一条安全的信息高速路。”昆山政法信息共享平台主创设计者、昆山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马昆说。

    自投入使用以来,共享平台已经流转了千余件案件。网上和卷宗双轨制现象逐步淡出昆山历史舞台。2011年,尽管昆山刑事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近10%,但办案人员反而轻松不少。

    昆山公安局负责预审的警官王中祥说:“我们再也不用在看守所和局机关之间赶来赶去,系统审批并加盖电子印章,检察院批准的文书实时下载打印、执行,不仅节约了时间,连汽油也省了。”

    共享平台不但提高了办案效率,也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大提高。

    “建立共享平台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规范刑事司法的必然要求。”昆山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何苏华说。

    执法人员在系统中的每一步操作,都被服务器记录下来并自动生成项目数据,任何更改都会在平台上同步显示。案件办理完全透明化,不仅最大程度地避免偏离程序,也让司法人员更加自律。

    “通过共享平台,每个阶段的承办人可以随时了解案件审查情况,有助于互相监督,办案人员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时,也能加以借鉴和规范。”潘成刚说。

    2011年2月,一起诈骗案中,承办此案的昆山检察院检察官邹胜喆通过共享平台发现,一名同案犯仍然在逃,但同案犯“处理信息”栏却显示空白,邹胜喆马上向公安机关提出网上追逃建议。

    “通过这个平台,我们对立案、侦查行为一目了然。”潘成刚说,随着信息共享的深入,法律监督空间和时间大大拓展。现在,法院判决一生成,检察院第一时间就能看到。

    一年多的实际运用,让昆山政法部门“零距离”、“零时差”地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73件1165人、审查起诉案件1297件1665人,其中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810件1162人。

    目前,共享平台正向司法、社区矫正领域延伸,实现社区矫正网络化管理,大大方便了涉案律师阅卷。苏州全市已全面推广共享平台的经验和做法。

    “昆山市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一项政法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每一点改善,每一个进步,都是将昆山法治建设向前推进的重要实践。”昆山检察院检察长皇甫觉新说。(记者 李恩树)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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