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批复》,指定亭湖法院自2013年11月1日起,负责审理本辖区范围内诉讼标的额在100万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
近年来,面临江苏沿海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机遇,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各类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世界500强和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纷纷入驻盐城大市区,知识产权数量日益增多,因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为更好地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亭湖法院积极主动申报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详细汇报近年来盐城大市区科技发展情况,以及亭湖法院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可行性,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并即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该院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必将为盐城大市区知识产权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通讯员 蔡云刚 朱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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