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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检察院:出台举措变被动解释为主动释法

2013-06-04 08:36: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尊敬的检察长……打伤我孩子的男孩刚满17岁,本应花季的年龄却因一时冲动贻误了青春……我儿子伤势恢复得很好,恳请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理。”近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玮收到一封特别的信件。

    信件源于一起发生在学校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今年4月12日,张女士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小明(未成年人,化名),在学校因座位“分割线”与同桌小东(未成年人,化名)发生争执。两人相互推搡时,情绪激动的小东拿起美工刀将小明脾部戳伤,经鉴定为重伤。5月6日,公安机关以小东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5月10日,该院检察委员会综合分析后认为,小东年仅17岁,与被害人扭打时由于一时冲动将其戳伤,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家长也表示将全部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等情况,并依此对他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避免被害人及其家属不理解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涉检信访,按照《关于做好不捕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案承办检察官向小明父母邮寄了《案件不捕理由说明书》。

    今年2月初,泗洪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做好不捕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可能存在信访风险的不捕案件由承办人负责制作《案件不捕理由说明书》,详细说明不捕原因,并邮寄送达给被害人或其家属,打消其疑虑,消除信访风险。“变被动解释为主动释法说理,对预防和减少涉检环节的信访、上访案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夏玮说。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56件可能存在信访风险的不捕案件邮寄送达了《案件不捕理由说明书》,没有发生一起因不捕而引起的信访案件。(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解宝虎 赵欣)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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