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平安建设

坚决斩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魔爪

2013-06-03 14:15: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法治报 

    连日来,儿童被体罚虐待、遭性侵害等案件频发。未成年人作为法律和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其生存和成长环境令人担忧,一时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9日表示,要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并公布了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严刑打击是有力的措施,但有司法保护还远远不够,建立起全方位的保护机制,避免短板的出现,才能使未成年人远离暴力和伤害。

    媒体人 谢文鑫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来到北京市少年宫,同来京参加交流体验活动的全国56个民族的少年儿童和农民工子女,以及首都少年儿童代表1600多人,一起参加了“快乐童年放飞希望”的主题队日活动。期间,习总书记强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与习总书记讲话相辉映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儿童节前夕,在近来性侵儿童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两条重要的新闻讯息向我们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儿童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法律法规也应为之保驾护航。然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据人民网的统计,近20天内,全国各地累计至少发生8起校园性侵案,未成年学生的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案件发生后,走正当的法律程序是人之常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案件流程可谓环环相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义的回归,需法院的审判来昭示。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而言,也需要经过复杂的流程和环节,直到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才落下帷幕。所以,此时此刻最高院的表态,无疑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注入了强心剂。

    但是,仅仅依靠事后补救,靠严刑打击犯罪,显得亡羊补牢。因此,整个社会不如预先编制未成年人保护的天罗地网,将他们置于安全的教育生活环境之下,斩断犯罪分子的魔爪。

    俗话说得好,“百般呵护不如自护!”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因此而使未成年人养成依赖症。要知道未成年人远离侵害的第一道防线终究是他们自己,增强他们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是他们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所以,我们更需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教育,不断给未成年人灌输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措施。

    事实上,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生存所需的重要能力。未成年人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也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是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为此,要达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疗效,需要全社会尤其家长、学校给未成年人配好药:1,教育他们远离危险、拒绝侵害,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环境。2,教育他们求救和自救,采取灵活机智的自卫策略,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3,教育他们善用法律武器,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不做侵害别人的事情又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要打防并重
·最高法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最高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
·最高法院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最高法院公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依法重判

·最高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依法重判
·最高法院公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