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冯燕杰
对话背景
为破解执行难题,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与微山湖周边两省三市九县区法院的联系协调,着力构建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打通环湖执行“快车道”,形成环湖执行“一盘棋”,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微山法院连续两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记集体二等功。
寻找破解环湖执行良方
法周刊:请问微山法院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考虑建立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
冯燕杰:鲁苏交界的微山湖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山东省济宁、枣庄和江苏省徐州三个地级市的九个县区环绕湖区,是典型的湖区、矿区和边区,治安状况复杂,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难度较大。过去,微山湖边界、鲁苏两省的沿湖群众常因湖地种植、渔业养殖发生纠纷,甚至出现械斗等问题。
近年来,山东、江苏两省特别是济宁、徐州两市加强了沟通协作,共同谋划和谐发展,实现了协作交往制度化、矛盾调处法制化,营造了睦邻友好、微山湖畔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开创了微山湖地区边界稳定工作的新局面。
我们充分把握鲁苏边界和谐发展的有利契机,2010年9月,在山东、江苏两省高院领导的支持下,微山法院向微山湖周边三市八个县区的基层法院发出倡议,召开了第一届鲁苏环微山湖地区法院联动机制建设座谈会,第一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区域司法协作常态化地固定下来,开创了环微山湖法院司法联动工作的先河。
法周刊:在构建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之前,湖区执行工作都存在哪些困难?
冯燕杰:在以往,涉湖涉边界案件,需要法官坐船乘车赶往环湖各地市辖区,执行一个很小的案件就要一两天的时间,办案成本高,办案难度大,执行效率低。再加上湖面边界地理位置复杂,人员流动性强,送达传票、调查取证,特别是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更易藏匿,较陆上执行有着更大的困难。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前,涉湖边界执行案件的委托更是煞费周折,需要经过中院、高院层层委托,最后落实到基层法院,这一系列的程序走下来,往往拖延时间很长。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司法联动渠道不畅通,没有相关的司法联动协定,即使是依法委托送达一份执行通知书都需要较长时间,若是顺利的话可能一周能够送达。特别是微山湖面积达1200多平方公里,沿湖送达,耗时会更长。同时,由于信息不畅,极易错失执行良机。
此外,由于湖区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地域观念较强,无形中就形成了“司法壁垒”,更加剧了执行的难度。
搭建联动执行平台
法周刊: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包括哪些方面,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冯燕杰: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使鲁苏微山湖地区法院之间加强了交流,增进了友谊,达成了共识, 形成了权责明确、运行有序的长效机制,呈现了“联而有动、动而有效”的良好局面。
一是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总结交流经验,完善会议纪要内容,联合审签后发各地法院执行,统一了司法尺度。
二是建立了司法协作交流机制,各环湖法院设立执行联络组和联络员,负责及时通报跨区域执行案件情况,实行资源共享、联动配合、合力执行,做到事前有调查、事中有跟踪、事后有总结,形成了环微山湖法院“院院都有联络员、环湖执行不犯难”的氛围。
三是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对环湖法院间需异地送达的司法文书,直接委托当地法院转送;实行异地执行协助机制,当地法院指派专人、提供必需的交通工具和装备协助,确保执行措施有效实施,并保证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形成了“异地执行公务、当地法院配合”的局面;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联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需要异地调查取证的案件,委托当地法院在一定时限内代为完成。
法周刊: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以来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冯燕杰:环湖执行联动机制凝聚了执行合力,运行以来,充分彰显了司法协作联动的威力,让我们环湖法院尝到了联动执行的“甜头”。
在执行线索查询上,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环湖法院动用所属辖区内的联动机制,协助查询所在辖区的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
我们在执行张某等三人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拖欠张某等三人的租金,微山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给付租金、违约金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等三人申请执行,而刘某离开微山县的居住地,跑到江苏沛县居住,并转移了财产。
今年5月,微山法院启动环湖执行联动机制,与沛县法院执行局联系,第二天上午便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在两省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刘某当天下午就交付了全部案款。
在联动执行上,形成了环湖司法合力。对于涉湖边界案件,环湖法院之间相互协作,加大执行力度,使被执行人无处可藏,被执行财产更加便于执行,有效提高了执结率,我院连续三年执结率都保持在95%以上。
形成良性聚合效应
法周刊:环微山湖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给群众诉讼带来哪些方便?
冯燕杰:执行联动机制更加便民利民,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执行,大大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
在办案效率上,环湖法院之间减少了原来繁琐的流程和中间环节,可以直接委托、直接受理,结案时间大大缩短。
2011年5月,我们接到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居住在贾汪区的李老太太申请执行居住在微山县的儿子王某拖欠的赡养费。接到执行案卷当天,执行法官便赶到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王某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把赡养款交到老人手中,母子二人又重归于好。
实行环湖执行联动机制以来,涉湖边界的司法环境得到了有力改善,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大大提高,微山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72件,执结1512件,执结率为85.3%,其中,委托执行案件121件,执结98件,执结标的额达200万元;受托执结案件87件;司法协作120余次,共享执行信息200多条。
法周刊:对环湖协作机制,微山法院还有什么进一步的打算?
冯燕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环湖协作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拓宽司法协作深度,由联动执行到审理协调、审判管理交流和涉诉信访案件协作等方面全方位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大涉湖边界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争取环湖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建立起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环湖执行工作通报,进一步打击跨湖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协作经验,为环微山湖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屈庆东 李德勇 关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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