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企军令状、绿色通道、科技创新维权中心……这些词不仅是吉林省检察机关的“热词”,更成为他们自觉服务民企发展的“抓手”。日前,在民营企业调研的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要像帮助未成年人那样关心民企发展。”
吉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半壁江山”,但由于受思想观念、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与发达省份比还有差距。今年初,吉林省委相继作出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后,省检察院迅速行动,邀请专家为检察人员专题辅导,召开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座谈会询计问策,深入十几个大专院校和数十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并派员到民营经济发达的广东、浙江学习当地检察机关的做法经验。
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初,吉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大项目的三个文件,确保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也确保了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释放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能量。
对企业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握问题上,该院就“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灵活经营与违法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正确区分联营和关联企业间融资、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间正常拆借、亲友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等六个严格区分出台指导意见,依法指导办案,深受民营企业的欢迎。
今年订单量超过6.5亿元的吉林昊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华说:“这‘六个严格区分’,给我们民营企业吃了一个大大的‘法律定心丸’。”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共设立服务民企领导小组100多个,设立服务站569个,帮扶企业3300多家,为企业解决具体困难7600多个,受到了该省各界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扬。(董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