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鉴定 心理疏导 心理跟踪
宁波海曙心理工作室关爱失足少年
5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宁波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合作,成立“曙光心理工作室”,专门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庭前心理鉴定、庭后心理疏导和判后心理跟踪。
海曙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丹丹介绍说,庭前心理鉴定是考虑到因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心理缺乏必要的了解,不利于惩罚犯罪和挽救失足少年,所以法院借鉴了国外对少年刑事犯进行心理测评的经验,尝试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鉴定。专业心理咨询师出具的心理鉴定报告将成为法官量刑的依据之一。而庭后心理疏导和判后心理跟踪则是通过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干预,帮他们缓解心理危机和疏导心理障碍,矫正心理冲动和消除不良情绪,以便尽早走出阴霾。(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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