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启福
对话背景
法院文化建设是助推法院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提升法院形象、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坚持创新载体、增强活力、强化根基,多措并举,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色的文化建设成功之路。
创新载体:
让文化细胞活跃起来
法周刊:文以载道。任何优秀的文化,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载体。通过有效的载体体现法院自身的特色,应该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在这方面,重庆二中院是如何做的?
孙启福:法院文化建设的难点在于载体的搭建和创新,如果没有适宜的载体,就只能是停留在口号上,成为“镜中花、水中月”。为促使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我们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为切入点,将着力点放在载体的创新方面,让“文化细胞”真正活跃起来。
法周刊:“文化细胞”是文化建设的基石,你们是如何构建法院“文化细胞”的?
孙启福:从2009年初开始,我们正式启动了法院文化建设的“细胞工程”,将文化建设延伸至各庭室、各支部、各职工家庭,积极开展“文明庭室”、“文明支部”、“五好职工家庭”评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女法官协会、法官作家协会的积极作用,以各群体组织为单位,大力开展文化建设。
法周刊: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体现法院特色,在创新载体的过程中,你们是如何将“文化细胞”与审判业务及干警日常生活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载体全覆盖的?
孙启福:一方面,我们率先在全市中基层法院成立法官作家协会,定期举办文学讲座或笔会,引导干警创作反映法院工作和法官生活的文学作品,努力让法官走进文学,不断提高法官的文学素养。
同时创办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三峡法官论坛”,设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四个专业分会,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审判业务骨干担任论坛主讲人探讨审判实务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
另一方面,我们以丰富干警日常文化生活为突破口,积极加强文体活动组织建设,相继成立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书画、摄影等9个群众性兴趣爱好协会。
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搭建平台,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了互联网站,在互联网上开辟了“法院文化”、“走进法官”和“法官随笔”等栏目,让干警的文学作品、书画作品和调研成果有广阔的发表平台,从而使文化建设的载体应有尽有,实现了全覆盖。
增强活力:
让文化内容丰富起来
法周刊:让文化内容丰富多彩,是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你们是如何推陈出新、切实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充实干警精神家园的?
孙启福:丰富文化内容,必须长期坚持。我们每季度定期举办法官论坛,并通过院校合作的方式,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成立了“三峡库区司法实务及理论实践基地”,聘请一批知名法学教授为智库专家,定期研讨审判实务及法学前沿理论问题;一如既往地开展庭审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将“比、学、赶、超”的氛围推向高潮。
除此之外,我们还以各部门和党支部为依托,每逢重大节日举办歌咏比赛、文学作品赛、廉政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远离低俗的娱乐活动。精心编辑出版法院文化建设丛书,目前已完成了《让法官走进文学》、《优秀裁判文书及案例选》、《优秀调研成果选》等8辑。通过丰富文化内容,培养了健康向上、情操高尚的文化氛围。
强化根基:
让文化设施牢固起来
法周刊: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你们是如何抓好文化基础建设、切实筑牢文化建设的发展根基的?
孙启福:首先,强化文体活动场馆建设,挤出经费对篮球场、健身房、院史室和荣誉室进行了改造,不断完善其功能。
其次,结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用书画作品精心装点立案信访大厅和楼梯走廊,形成了“和谐”、“三峡”和“廉洁”三个层次分明的主题文化布局。
再次,结合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一流的电子图书室和阅览室,藏书总量目前已突破20万册,为干警的学习创造了良好条件。
这里,我尤其要提一下我们立案信访大厅、法官接待室和调解室的书画装帧,这些装帧可以说是独具匠心,有中外著名法学家的格言和以“和谐”为主的名言警句,使之处处洋溢着和谐的理念。
蝶变效应:
文化建设硕果累累
法周刊:从前面的情况来看,你们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那么,文化建设的效果究竟如何?
孙启福:可以这样说,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的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取得了“双丰收”的累累硕果,实现了“文化兴院”的良性循环。
以审判工作为例,通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全体干警形成了“积淀、完善、务实、奋进”的理念,大部分审判质效指标不断得到优化。特别是2009年以来,我们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办案均衡度等指标明显改善,上诉案件的改判率也实现了低位运行,审判质效呈现出“效率与质量两不误”的良性发展态势。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通过狠抓法院文化建设,全体干警创先争优的意识不断增强,近五年来先后有8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市(省)级以上表彰。其中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表彰3人,1人荣立一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5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和“重庆市十佳法官”等殊荣。没有强有力的法院文化建设,我们的审判工作不会如此提升档次,队伍建设不会如此成功。
法周刊:面对已有的成效,今后有何打算?
孙启福:法院文化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11年,我们摘取了重庆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殊荣,成为全市43家法院获此殊荣的三个佼佼者之一。
目前,我们又出台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计划,并以此为契机,将法院文化建设纵深推进。我们深信,经过不懈努力,法院文化的奇葩必将更加璀璨夺目。
□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