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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罗庄:“三步走”帮浪子回归

2013-05-25 10:39: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建立帮教档案制定帮教方案设立帮教站点

    临沂罗庄:“三步走”帮浪子回归

    “老人们还都一个劲夸我好呐,虽然累点,但听着他们的夸赞心里美滋滋的。”近日,王小强(化名)在第二次参加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未检科组织的公益活动返回的路上,对陪同的该院未检科科长周海侠说。

    今年3月20日,该院联合法院对犯盗窃罪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王小强宣布犯罪记录封存决定后,未检科为其建立了跟踪帮教档案,并量身制定了一份周密的帮教方案。

    “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到社会观护站参加公益劳动,是我院对他们开展帮教工作的一项内容,通过劳动,赢得肯定和赞誉,树立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周海侠对记者说。据介绍,2012年2月,该院制定并落实了建立帮教档案、制定帮教方案、设立帮教站点等“三步走”帮教工作法,扎实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该院设立由4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开展教育感化工作的干警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由两名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干警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对涉罪的未成年人逐一建立跟踪帮教档案。针对家庭背景、文化程度、犯罪性质等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落实帮教方案,通过回访、约见等方式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学习生活情况。在敬老院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在技工学校设立“阳光技能培训点”等合作帮教基地,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到基地开展公益劳动,参加技能培训。

    去年以来,该院先后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129次心理疏导,为25名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了动态跟踪帮教档案,落实了跟踪帮教措施,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加公益活动19次。截至目前,已有9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无一人重新犯罪。(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云昌)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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