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温暖人心,用真心换取真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员徐伊新,作为一名奋战在审判一线普通法官,她用真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所经手的案件,连年无发还、无改判、无缠诉、无上访、无错案。
现年46岁的徐伊新曾在洛阳市基层法院工作过14年,历任栾川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金融法庭负责人、立案庭副庭长。她所办案件不仅调解率高,也无一宗错案,更没有任何一起引发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与先进工作者。
在任金融法庭负责人期间,她常常带领全庭同志早出晚归,送法下乡。因考虑到栾川县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在院党组的支持和领导下,她率先创新简易程序的办案模式,针对金融系统,特别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案件特点采取了“立、审、执、结一条龙服务”的办案方法,足迹遍及栾川县的各个乡镇,为发展栾川县金融业、振兴县域经济作出了一名法官应有的贡献,受到县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任立案庭副庭长期间,为了考虑充分减轻当事人诉讼的路费、误工费等各项负担,她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创新立案模式,率先在栾川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些简单的债务纠纷、拖欠劳务费纠纷案件经过诉前调解、电话调解的方式,一般都能即时结案。不仅大大地方便了老百姓诉讼,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还提高了办案效率,克服了立案庭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难题,节省了宝贵的审判资源。
2001年起,徐伊新被借调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干就是12年。
在这12年中,每次看到法院大门口出现当事人,她都会主动上前询问原由、耐心帮助,用真心对待每一位上访人员。
老上访户于某家在外地,常常上午来法院,一直待到晚上还不愿意走。徐伊新了解情况后,自费帮其购买饭菜。不仅如此,她还牺牲休息时间与同事一起到于某家乡,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找其儿子儿媳宣传法律知识、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做息诉罢访的说服工作。
16岁的马某,当时被称为洛阳市年龄最小的上访户,执着于上访,瘦弱的她常常举着伤臂到有关部门反映自己受伤害的情况。
徐伊新得知马某的情况后,专门把马某请到办公室,为其分析案件情况,解释法条含义,耐心讲解利弊。不仅如此,她还亲自请教医生,认真学习能使伤臂尽快恢复劳动的方法来帮助马某,鼓励马某相信法律,自尊自强。
在多次帮助马某后,马某深受感动,明白如此上访不但对己无益,而且不利于问题的尽快解决,也慢慢消除了最初对徐伊新的抵触情绪,亲切地称呼徐伊新为“徐阿姨”,并愉快地接受了“徐阿姨”的建议,最终息访。
12年如一日,徐伊新依法办案、真心待人,受到了当事人的尊重与支持。2010年,徐伊新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员,后又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派至河南省高级法院参加巡回审判,被省高院任命为代审判员。
因为多年超负荷工作,徐伊新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和腰部疼痛等疾病,因为手中的工作,她一直都没有时间去医院检查。
后来,在家人的强迫下,她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去医院检查,可结果让人难以接受,她被查出患有脊髓肿瘤。医生建议她做手术摘除,住院调养。可术后,她坚持提前出院。
2010年4月,洛阳市正骨医院的医生再次建议她尽快住院治疗,但她还没来得及办住院手续,就被派到省高级法院参加巡回审判。于是,她收起诊断书,按照省高院要求按时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并在当天就开始了工作。
在省高院巡回审判合议庭办案期间,徐伊新所在的第八合议庭负责焦作、济源、三门峡3地的民事案件审查及信访工作。
在三门峡办案时,她再次病倒,当同事把她送到医院时,她还牵挂着当天通知到庭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来了没有。“我提前看过卷宗,知道这个案件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决不能让当事人久等。”她拉着医生的手说出自己的心声后便匆匆离开医院,直奔三门峡中级法院巡回法庭办公室。看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庭了,她顾不上吃饭就开始调解案件。原来,吴某在打工期间不幸烧伤一只眼睛,事故发生后,虽然厂方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但由于双方对后期有关抚养费、误工费、预借款等产生矛盾,致使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历时三年都没有让受害者拿到应得的费用。得知这一情况后,她语重心长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在从业生涯中,徐伊新从事过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的审理及立案、信访、复查工作,分别在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锻炼。在工作中,她与同事密切配合,力争把案件都办成铁案,曾被评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荣立三等功,获系统嘉奖。
26年来,徐伊新一直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工作着,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