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谈面对面帮扶点对点
云南安宁:约谈帮矫正对象解难题
“来来来,小李,这边坐。”5月18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再次来到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派驻温泉检察室,检察官岑涔热情地招呼他。这是派驻温泉检察室实行检察官约见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制度以来与李某的第五次约谈。
2012年10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宣告缓刑,派驻温泉检察室在约谈后专门为其制定了矫正预案。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安宁市检察院派驻温泉检察室制定了《检察官约见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制度》。该制度对检察官约见社区矫正对象约谈方式、谈话地点、登记记录、事后回访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检察室在社区矫正对象向司法所报到的同时进行首次约谈。检察室每月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约谈。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向检察室提出谈话要求的,检察室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谈话。通过约谈,了解其工作、生活现状及其在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联系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约谈后,检察官向谈话对象发放《工作联系卡》,并要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约谈后适时对矫正对象进行回访。按照规定,检察室要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约谈事项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归档整理。
截至目前,派驻温泉检察室已对1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约谈,制作谈话笔录40余份,制定帮教措施14份,事后回访社区矫正对象3次。(记者 何赟 /通讯员 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