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取得这份证明,还要感谢你们对俺母子俩的热情帮助,这下我孩子的抚养费就有着落了!”5月20日上午,一位妇女带着孩子来到河南省禹州市公证处,见到公证员一边拿出一份亲子鉴定让大家看,一边激动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就在一周前,这名妇女抱着一个年满3岁的小男孩急匆匆地来到禹州市公证处,哭诉了自己的请求。原来,这名妇女姓王,家住平顶山市鲁山县,四年前,王某来禹州打工时与有货车司机李某相识,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长期同居,并生下一个男孩。5月12日夜里,跑运输的李某突然因车祸不幸身亡,李某既没给王某母子俩留下遗嘱,也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财产。
如今,没有工作的王某失去了经济支柱,考虑到孩子将来的成长,她咨询了律师得知: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李某已经去世,尸体即将火化,怎样证明李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呢?王某来到该市临床司法鉴定所要求做亲子鉴定。法医告知,提取保存死者DNA的过程,需要公证人员在场做“证据保全”公证才能实施。于是,王某这才又来到了禹州市公证处,请求公证员随她一起去医院提取李某的血液标本做亲子鉴定。
听完王某的哭诉,公证处主任娄长江对母子俩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他立即与鉴定所工作人员沟通协商相关事宜,5月13日上午,在王某的带领下,娄长江带领公证员与司法鉴定所的两名法医一起来到禹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抽取了李某的血液标本,然后,工作人员不顾劳累,带上采集的血样又踏上了前往洛阳做亲子鉴定的路程。整个过程都是在公证员严格监督下进行的,当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局了“证据保全”公证书的时候,王某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一周后,洛阳鉴定部门将亲子鉴定结果邮寄到了王某手中,王某准备拿着亲子鉴定等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院为儿子争取一份抚养费。
据公证员介绍:保全证据公证属于公证的一个大类,但从公证内容上说,这起从尸体上保全DNA的公证是很少见的。这起公证是个人申请对DNA的提取过程进行公证,公证处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这应该是该市首个个人申请保全DNA公证。(通讯员 张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