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合作服务成渝经济区建设
在律师公证方面,川渝两地将建立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协作对接机制,支持和鼓励两地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共同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指导监督,建立案件通报、代理律师指导会商、庭审共同指导等案件协调处理机制,积极维护和保障律师、公证人员依法执业的权益。同时,加强律师公证业务合作互助,促进律师公证行业交流,并共享法律人才教育培训资源。
在人民调解方面,将强化《川滇黔渝陕甘青藏八省(市、自治区)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机制,积极推动双方行政接边地区工作协作交流,建立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化解涉边矛盾纠纷。共同组建川渝人民调解专家库,指导化解发生在成渝经济区内并涉及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疑难矛盾纠纷,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接受人民调解和相关法律咨询。并适时开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方面的交流活动,进一步推进双方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鉴定方面,两地将共同促进两地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共享司法鉴定培训资源。同时开展异地司法鉴定援助,两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务工人员,因工作、交通事故需要司法鉴定援助的,双方协调就近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两地司法鉴定管理机关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交流会晤,共同制订和统一适用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两地司法鉴定事业共同发展。健全两地司法鉴定投诉调查协助机制,双方可根据一方的委托,对跨区域的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开展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在法律援助方面,将建立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合作制度,双方相互协助申请人移送申请材料、调查或核实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调查取证;协调两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同联合办理疑难重大案件。并建立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及时介绍或通报本方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法律援助的现状、有益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理论研究动态等。同时,建立法律援助交流学习培训制度和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协作机制,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策划服务成渝经济区建设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