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边境农村地区的村民涉毒犯罪数量不断增多,囿于经济、地理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预防边境农村地区的毒品犯罪问题愈显迫切。毒品犯罪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又反过来影响着边境地区农村的生活环境。笔者对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预防进行探析,以期寻求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途径。
一、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面临的“瓶颈”问题
(一)村民自治组织如何更好地实现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领导
村民自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组织长期以来直接充当基层政权的状况。相对于在中心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而言,边境农村地区的基层党组织由于远离政治中心,地方宗族势力较强等因素,有较多村民自治组织的“干部”不能准确把握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位,难以转变固有的行政领导方式。对于上级交办的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村民自治组织只想通过“行政命令”做好工作,而不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成了村干部的工作,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预防效果当然不尽如人意。
(二)村民自治制度在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
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之后,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下建立和发展起来,农民对村务工作有了话语权。这对于农民在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发挥智慧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打赢这场战争。但是,边境农村地区农民的“参政”意识不高,对于原有的基层组织形式还抱有余悸,还存在不敢过问村里“行政事务”的现象,不利于发挥村民参与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积极性。另外,村民自治组织也存在资金不足、人员不够等困难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解决。
(三)边境农村地区的经济如何在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得到发展
农村经济规模小,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不足,必然难以对抗来自市场经济的风险。特别是边境农村地区的小经济,基本上是个体经济,难以发展成大的经济实体。因此,现阶段边境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发展具有边境区域特色的农业和旅游业,在边境地域内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让高度分散的边境农民进入市场经营。同时,通过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给边境农民提供帮助和服务,逐步摆脱贫苦的困境,满足边境农村地区的农民衣食住行之需,由此祛除农村产生参与毒品犯罪的动机。反过来,通过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进一步维护边境农村地区的经济环境,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边境农村地区如何在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实现稳定与和谐
不可否认,边境农村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的边境农村地区易于引发群体性事件;山界纠纷多发,同时也诱发了不少刑事治安案件。如何统筹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与其他不稳定因素之间的关系,同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两种思路:一是传统的思路,即通过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投入巨大的力量,但是这种办法捉襟见肘、力不从心,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二是通过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的方式,积极把边境农村农民的主体意识调动起来,与政府的行政管理形成合力,引导农民自我组织,形成预防毒品犯罪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群防群治”的机制,进而实现边境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预防路径
(一)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预防毒品犯罪中的排头兵作用
边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组织极个别“干部”还存在忽视、放纵种植罂粟,充当毒品犯罪保护伞等现象。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不仅是“干部”个人的原因,还在于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一个组织合力和监督力量。因此,在边境农村地区的农村社会治理中应当坚持系统、整体推进和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水平。
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不能采取“见一个就抓一个”的办法,而是要全面兼顾、系统推进,并通过形成科学的打击和预防毒品机制加以巩固。就边境农村地区而言,就是要求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力,并通过发挥其作用,逐步建立有效的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使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创建组织覆盖面广、运行有实效的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网络。此外,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在边境地区积极创建“无毒乡村”、“无毒家庭”活动,防止边境农民吸毒行为扩散,减少新增吸毒人员,同时帮助已经染上毒瘾的农民戒除毒瘾,减少现有吸毒人员的数量。从长远看,将着眼点放在防止新增吸毒人员,把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控制在未发阶段是更为经济有效的办法。
(二)强化边境农村地区农民在预防毒品犯罪中的主体作用
不论是在抽象的农村社会治理层面,还是在具体的预防毒品犯罪层面,都要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对村里的大事小事有充分的话语权,坚持走预防毒品犯罪的人民群众路线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人翁精神的理念,才能化解农村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通过积极引导边境农村地区的农民加入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让边境农村地区的农民深知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要让农民知道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要让边境农民感受到毒品犯罪泛滥的“切肤之痛”,通过采取民主方式和途径,教育和引导边境农民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并把实现自身利益的愿望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
关于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笔者的设想是在边境的乡镇建立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站,在边境的村屯以50至100户邻近农户为单位设立一个预防毒品犯罪小区,小区下以每20户为一组。在工作站中,联合公安、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驻站,在小区内设专门的联络员,保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毒品排查、治安防范等活动。在边境各村屯设立5人以上的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巡防队,积极同边防和公安缉毒部门联系,消灭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死角。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中的制度保障建设
首先,建立禁毒工作情况发布制度,以边境省份为单位,每个月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通过每个月对各边境省区毒情的分析研究,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
其次,建立打击毒品犯罪的会晤机制,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的会晤机制。所谓横向的会晤机制,是指以两三个同在边境线的县份为单位,横向建立禁毒的会晤机制。横向会晤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在横向拉网式打击毒品犯罪中有所作为。而纵向会晤机制,则是以边境县与其后方的县份为单位,纵向会晤机制的建立是利用边境县的大后方,在打击毒品犯罪上构建起第二道防线,防止毒品纵向流入中国内地。
第三,建立联合缴毒行动机制。由于毒品犯罪本身具有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加上边境农村地区特殊的地理区位和社会条件,使得单靠一个县份难以实现打击该地区毒品犯罪的目的。因此,应根据各个边境县的请求或省市禁毒组织的安排,采取集体行动的方式,针对特定领域和特定的毒品犯罪团伙进行有效打击;对于跨区域性的犯罪团伙,各个单位应通力合作,采取配合监视、协助抓捕等方式,将跨区域性的毒品犯罪团伙围剿在一定的区域内,防止毒品扩散。
第四,是建立专门的毒品犯罪情报交流机构。毒品犯罪情报对于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尽快建立专门的毒品犯罪情报交流机构,专司毒品犯罪,特别是边境农村地区的毒品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和通报等职责,加强对区域内的毒品犯罪情报进行收集、分析和通报。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