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开展““倡导诚信倡导诚信见证执行见证执行””活动并当场兑付执行款活动并当场兑付执行款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洛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沈庆怀,洛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于东辉看望被拐儿童
核心提示
2012年4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提出了“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以绩效考核和争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一考双争”活动为抓手,推进队伍、业务、政务“三大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务实型“五型法院”。
在这一思路引领下,洛阳法院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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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队伍夯实基础
2013年以来,洛阳市中级法院围绕党组确立的“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总体思路,在叫响、细化、落实总体思路上下功夫,在提升队伍形象、提升审判质效、提升管理水平上抓落实。
洛阳市中级法院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以“一考双争”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使之涵盖审判质效、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涉及业务、管理、廉政各个方面,兼顾部门和个人的考核。每季度召开中院和基层法院两个绩效考核讲评会,用绩效考核来解决队伍、业务、政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参数,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按照创建“五型法院”的目标要求,洛阳市中级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坚持业务培训考试制度,评选十佳优秀法官、十佳精品案件、十佳裁判文书,创建“学习型法院”;引导干警增强创新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以改革的精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创建“创新型法院”;领导率先垂范,严格履行责任,畅通反映渠道,突出纠风和查办案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法院“九条新规”,创建“廉洁型法院”;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团结协作,“走出去”服务群众,“请进来”听取意见,营造上下和谐、左右和谐、内外和谐的环境,创建“和谐型法院”。
今年年初,洛阳中级法院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建立干警去向公示制度,在中院各部门悬挂干警去向指示牌,公布干警的工作内容和去向,强化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的监督制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及时收集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意见建议。对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实行《职责过错行为问责追究办法》《督察问效考核办法》,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012年8月28日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讲评会上,洛阳市中级法院明确提出了“两条硬性规定”:一是年底绩效考核排名后两名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要接受中院集体谈话;二是在全省法院考核中排名后10位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要接受中院集体谈话。今年5月9日,适逢河南法院“错案警示日”,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对2012年度绩效考核排名落后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帮助工作落后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改进工作,促使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从行动上改正不足,从排名上摆脱落后。
“作为一名院长,在带领队伍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这样才是真真正正对干警负责,对他们的亲属负责,严管体现的是厚爱。”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