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阜宁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管理创新层次、普法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2年,该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7个先进集体和28名先进个人受到县级以上单位和部门表彰,其中县司法局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等部门授予“公正司法示范点”、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和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司法厅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县公证处获省司法厅“四万”工程活动先进集体。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数据:阜宁县现有16个镇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34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5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等6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0个企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矛盾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员1800多人。2012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接待群众3775批11325人次,受理纠纷4983件,调解成功4944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劝阻群体性上访161批2331人次。
链接:近年来,该县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三个确保、三个满意”的工作目标,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一线的战斗力,主动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在维稳工作中,县司法局全面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扎实推进镇级调处中心实体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格化,逐步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常态化,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化。
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
数据:阜宁县已有主题广场、公园、长廊、街区32个,宣传栏357个,白天鹅法治文化广场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6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0个,创建覆盖面达83.5%。2012年,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创作编排小品《一杆大秤》、《三拔界桩》、《献血》等剧本9部,县内巡演68场,全市巡演29场。
链接:该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平安阜宁、法治阜宁”建设为总揽,以“法耀阜宁”为载体,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和普法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开展广场法制宣传。将每月18日定为广场法制宣传日,定期联合信访、公安、工商、妇联、环保、水利、计生等部门走进镇区、广场,开展信访法规、“禁毒”、“3·8”、“3·15”、“6·5”、“11·9”等涉法宣传活动,2012年共计法律咨询60余场,专项法律法规宣传18次,散发宣传材料3万份,更换宣传栏4期。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艺宣传品牌,阜宁县“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法治文化演出做法,受到省市两级充分肯定,真正做到“锣鼓一响、普法上场,二胡一拉、送法到家”。
全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数据:2012年,阜宁县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241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1214件,涉及经济标的1.4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7000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782件,担任常年公证顾问单位32家。司法鉴定全年办理案件268件,采信率达100%。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5件,办结727件。法律援助中心每天2名律师值班,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建立340个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村民小组选聘3-5名法律援助信息员。
链接: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能。近年来,该县司法局进一步拓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公正服务水平,提高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发展服务,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为百姓民生幸福服务。(记者 施为飞 通讯员 郭立成 唐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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