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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司法公信力 维权维稳促和谐

2013-05-19 12:33: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被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司法公信力问题的高度重视。人民法院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让民众把司法作为定分止争、维护稳定的自觉选择,这也是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必经途径。

    近年来,由于受到法院内在和外部环境的多方面影响,司法公信力差强人意,群众对审判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受到影响,涉诉信访量不断增多,群访、越级访、无理缠访等已经成为法院信访工作的难题。对此,笔者认为应紧抓司法公正之根本,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合力化矛盾、解纠纷,保稳定、促和谐。

    一、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便民服务赢民心。“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以公正立公信,培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各项利民、便民、亲民措施,使司法工作更加具有亲和力和公信力。我院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服务作用,提升法院公信力,先后推出了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措施,对外公布了两部立案服务热线电话,保证随时解答当事人疑问和解决当事人的诉讼困难。同时将司法救助措施在立案大厅向来诉群众展示,确保司法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二、提高法官素质能力,实现公正与效率。法官综合素质是公正与效率实现的基础,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我院从增强审判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入手,通过强化法官灵活适用法律的本领,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能力提升;通过强化作风建设,在全院开展了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培养一支忠于法律、服务群众的法官队伍,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杜绝冤案错案。司法过程中出现冤假错案,直接影响到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权威性,并往往会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进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我院结合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制定了案件质量占绩效考核四成的《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实行承办人、庭长、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三级把关评查制度,采取集中互评、公开讲评的方式,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和谐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四、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兑现“阳光司法”。阳光是最好的“安全门”。我们要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消除司法公信危机,学会让社会公众参与到法院司法活动中来,解决矛盾纠纷,调控社会秩序。为满足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需求,我院先后开通华龙区人民法院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平台、华龙区法院腾讯微博等网络化民意沟通互动平台,开辟了一条让司法走近民众、让民众走近司法的绿色通道,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院长 荣延平)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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