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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案件监督卡一案一签

2013-05-18 09:55: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实行案件监督卡一案一签制度,意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产生。

案件监督卡正面印有案号、案由、案件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内容及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背面印有监督范围和监督意见,具体内容包括:法官对当事人的态度、案件是否超审限和未按规定送达裁判文书、是否无故推迟庭审时间和滥用强制措施;是否接受当事人钱物和以其他名义擅自收取当事人钱物;是否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借款和借用交通工具、是否违规扣押没收车辆和毁损证据材料、是否违反回避制度和禁酒令以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处罚措施等。

该监督卡在立案时将随案被移送至相关业务庭,由办案人员在接收案件时签发,并在办案时连同相关手续一起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告知其发现其中任何一项违法违纪行为都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法院接到举报后,如果查证属实,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另外,该院党组连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监督卡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和处理结果备案,作为考核干警和晋级晋职的一项重要依据。

(李献民 苗合理)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