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河南漯河源汇区检察院:三举措保证安全办案无事故

2013-05-16 14:25: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司法警察大队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完善了安全办案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工作生命线的意识,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

建立“四长”督查监督机制,主管检察长、纪检组长、反贪局长、法警队长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对办案过程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办案安全隐患的,立即向责任人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发生各种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不断提高办案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学习高检、省、市院加强办案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以及安全办案事故通报,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在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始终做到在办案的各个环节都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自觉养成 “谁办案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的安全防范责任制,实行贴身监护制,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类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利用司法警察看管职能和优势,不断提升警察综合素质和履职保障技能,提升司法警察办案安全防范能力。

规范用警确保司法警察办案安全防范不留死角,司法警察大队在协助本院自侦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办案中,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严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派警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察服务自侦办案新模式,努力提升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通讯员 李珂)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