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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意外伤害纠纷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2013-05-16 11:09: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各种校园人身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不仅给受害者本人造成身心上的痛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给法院审理带来无形的压力与挑战。因此积极预防校园伤害对于减轻家庭和学校负担、稳定校园教学秩序、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调研,希望借此梳理此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原因,提出预防对策。

    一、校园意外伤害纠纷审理情况

    2006年至2012年9月天宁法院共受理校园意外伤害案件15件,已审结13件。审结案件中,调解6件,判决5件,撤诉2件。其中,调解的6件案件中,学校承担全部责任的1件,学校与直接致害人或原告共同承担责任的5件;判决的5件案件中,认定学校承担全部责任1件,承担次要责任2件。全部15件案件,受害人共15人,其中10岁以上7人,10岁及以下8人;直接致害人共13人,其中10岁以上5人,10岁及以下8人。

    二、校园伤害事故之成因分析

    (一)学生自身方面的因素

    由于认知能力和生活阅历的局限,低年级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因好奇、好玩或调皮打闹而导致伤害事故。高年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安全保护意识,但青春期特有的强烈自尊心和争强好胜心理,使之在处理人际关系矛盾时,往往因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法制意识而采取简单甚至极端的做法,从而酿成伤害事故。

    (二)学校管理方面的因素

    有个别学校在具体管理工作上没有抓严抓实,缺乏对学生良好思想行为习惯及法制意识的培养教育,没有相应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措施,尤其是在细节处和预见性上重视不够。个别教师职业责任心不强,忽视了学生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从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家庭教育方面的因素

    很多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过分依赖于学校。家长和子女之间缺少足够的时间沟通交流,难以给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部分家长教育子女方式方法不当,过分宠溺子女,使其养成许多不良习惯。以上等因素导致学生在家庭内部安全教育的缺失,从而为伤害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四)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

    紧张的学习压力,程式化的校园生活,以及强烈的好奇心使很多学生渴望了解和接触社会。而现代社会发达的传播媒体充斥着良莠不齐的繁芜信息,再加上一部分学生控制能力较差,为寻求刺激而盲目效仿,极易发生校园伤害案件。

    三、对策建议

    (一)法院方面

    1.整合社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借助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一些分歧较大的案件,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整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工委等多方资源,联合调解、多方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通过个案的审理,与各相关单位形成联合调解机制,化解纠纷。

    2.搭建司法建议平台,联手学校力量,联动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不满足于就案论案,通过案件的审理,及时查找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力争做到审结一件,预防一批,避免同样的校园伤害事件重复发生。

    3.开展安全讲座,普及安全知识,联合各部门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应坚持能动司法的理念,走进校园进行安全知识讲座,结合审判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联合学校、消防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学校方面

    1.熟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学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校还应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2.排查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管理。学校要制定和健全治安保卫、教学安全、设施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从源头上规范学校的安全管理模式,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校要加强对老师工作责任心的强化,要求老师切实履行好管理义务,同时对老师进行一些基本医疗知识的培训等。

    3.多方联动合作,构建保障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可牵头,联合公安、卫生、城管、安监、消防等部门集思广益、凝聚力量,共同探索保障校园安全的新举措,提高对伤害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变被动处理为主动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学校可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等方式设立校园意外伤害赔偿基金,全面推行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济机制,确保受害学生能够得到救济。

    (三)家庭方面

    1.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生动的案例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同时,家长应采取多种方式向子女传授一些事故自救的知识,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家长还要教育学生要遵守课堂与课外活动规则,消除事故隐患。

    2.做好子女品德教育与心理疏导工作,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在日常教育中,家长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学生之间的分歧,学会与人相处,宽以待人,避免过激的行为造成伤害事故。

    应对与预防校园伤害纠纷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言传身教,学校的规范管理,法院的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化解风险,构建校园安全的防护墙,努力实现校园的平安和谐。

    (课题组成员:谢 晴 刘克军 周 萍 杨 峰 尹大林)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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