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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大调解”格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2013-05-15 16:41: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襄城县司法局获悉,近年来,襄城县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基础上,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大量矛盾纠纷化为无形。

“那里有群众,那里就要有我们的人民调解组织,那里出现矛盾纠纷,哪里就要有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做工作。”近日,在一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该县司法局局长聂清杰这样要求全县的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目前,该县共有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41个,配备有司法联络员48名,乡、村人民调解员1836多名,纠纷信息员2000多名,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本是翁媳关系的宋某和杨某,因生活习惯的不同时常发生争吵,长期的矛盾积累,导致二人因一件小事而发生殴斗,身为儿媳妇的杨某气愤不过,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要求前来的派出所民警处理公公宋某。派出所民警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认为家庭矛盾属民事纠纷的范畴,考虑二人伤势也不严重,于是,就将案件移交给当地的司法所进行处理。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和亲情两方面从中耐心调解,最终,促使他们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襄城县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中,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流程和机制。2009年,该县司法局就与县人民法院联合下文,建立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机制,该机制明确了两个部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各自的地位和发挥的应有作用。2011年,该县司法局又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到人民法院,负责接待、参与处理适合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而该县人民法院也时常邀请案件代理律师参与部分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定纷止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将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该县政法委的有关领导这样表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促使各单位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大大提高了化解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近年来,该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逐渐减少,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襄城县司法局 吴志军)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