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联系企业活动方案》的精神,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促发展”的服务理念,自觉摆正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实际,构建5大服务体系,实施一系硬性措施认真加以实施,让企业放下沉重的包袱,让机器在正常的运转中扭亏增盈,使当地经济在可靠的司法保障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下得到平稳快速发展,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向前延伸,搞好超前服务。《周口中院关于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帮扶和解决纠纷事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长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体班子成员务必联系10家企业,业务庭法官务必每人联系一家企业。办公室组成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开办短期和专项讲座,依法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物权、追索债权。业务庭法官务必实行“一对一”联络,“零距离”接触,“多元化”服务,“无条件”保障,“零违纪”办事。在与企业服务保障期间,依法严厉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公正高效,搞好案中服务。对正在审理的涉企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各类案件的案由、当事人、标的额、进展情况。采取集中审理的办理方式,限期结案。审理中要特别注重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履行率,做到案结事好。最大限度地预防厂矿、企业债务和债权悬空与逃废,尽量使其在实现其债权的同时,依法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
向后延伸,做好跟踪服务。案件执结后,及时派专人到厂矿企业进行回访,根据回访和调研情况,提出依法治厂合理性建议,妥善处理企业间合同纠纷,尽量杜绝和减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常见性和常识性法律缺位而引起的矛盾纷争。对于重点企业,要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对审结的涉企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涉企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以增进对企业服务保障的针对性。
打防并举,搞好综治服务。进一步加大刑事案件的惩处力度,坚持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惩处,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将打击刑事犯罪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在坚持贯彻落实刑事法律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活动,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抓起。打击犯罪者,惩治诬告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改革者,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实行全面提速,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惩教结合。积极营造有利于安心经营、公平竞争和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求同存异,搞好共赢服务。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切入点,落实求同存异策略,保障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立案与执行。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债务呈连续状态、生机无望的濒临破产企业,采取程序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的执行方式,使其他企业在实现债权情况下快速发展,及时为企业实现债权,解除企业债务困扰,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前提下,不搞“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尽力促成走合作共同发展之路。
建议献策,搞好管理服务。制定和实施《关于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对于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中小企业在对外经营、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向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及时堵塞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和行政监管漏洞,规范企业经营。
据悉,为将五大服务体系能够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该院还成立了由院长张明山任组长的督查督办工作组,定期督查督办、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为企业发展服务与司法保障情况。(周口中院 周玉国 李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