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五一”节,在温州打工近10年的湖北籍男子邓乾(化名)过得特别轻松。在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无偿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下,他的伤残司法鉴定终于有了结果。这意味着,长达一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将尘埃落定。
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是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中的一项创新工作。今年1月,省司法厅下发一号文件,部署在全省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如今,这一行动让申请人享受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便捷的法援服务。
去年年初,邓乾在人行横道上被方宏伟(化名)驾驶的小轿车撞伤,导致右肩锁关节脱位,接受了手术治疗。此后,邓乾多次向方宏伟提出损害赔偿,但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始终不能达成和解。由于治疗欠下了大笔医药费,邓乾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最后,他向温州市湖北商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经工作站主任柯亨荐几次沟通后,肇事方要求邓乾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车祸造成的伤残等级作出赔偿。
考虑到邓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且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柯亨荐为他申请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前不久,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了邓乾的申请,并指派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为他作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续治疗费等鉴定。很快,天正司法鉴定所作出了鉴定意见。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
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林勇介绍说,每年温州有近800起法援案件,其中以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赔偿纠纷为多。以往法律援助只对符合条件的案子无偿提供律师,但在上述案件中通常要对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请不起律师的困难群体,同样做不起司法鉴定,这导致一些案件因没有鉴定结论,缺乏赔偿依据,最终卡在鉴定环节没法继续,不能真正达到法律援助的效果。为此,经过去年的试点,今年温州在全市范围内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至司法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援助中心指派司法鉴定机构无偿进行司法鉴定。
今年,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职能优势,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推动我省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再上一个新台阶。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介绍,“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几乎涵盖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各地都适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适应困难群众民生需求,逐步将涉及基本民生问题但又不属于现有规定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像宁波明确因食用有毒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等8类事项,均属法律援助范围。
如今,即使是远在衢州山区的村民也能享受到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便利。去年以来,衢州所有乡镇、街道和行政村都新增了法律援助窗口,每天有人值班负责接待前来法律咨询的老百姓。衢州地处山区,近年来,留守儿童抚养和老人赡养的问题较为突出,但很多村距离市区偏远、交通不便,申请法律援助对于他们而言比较困难。为此,衢州市司法局探索了将法律援助窗口设在村口的办法。
完善便民服务网络也是“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探索将法律援助窗口增设进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建临街一楼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等服务,如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便捷。
陈伟强说,“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全省法律援助机关还将工作重点放到提高服务和办案质量上,要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认真落实听庭、回访等制度;并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固定下来,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让法律援助真真正正成为保民生、促和谐的公共优质服务。”(王春芳 通讯员 王恭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