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近年来,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办发〔2010〕37号、豫办〔2011〕20号、高检发〔2010〕17号文件,对加大惩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作出专门部署,将反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近期,中纪委、高检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领导机关到司法部门,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思路越来越清晰,措施越来越坚强有力。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渎职侵权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执法环境变化,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更重任务,提出更高要求,反渎职侵权工作面临新挑战,任务艰巨繁重。
站在新的起点,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蔡宁检察长“坚持四个发展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新要求,在坚持已有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人民群众新期待、执法办案新要求,在推进我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协调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务实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为实现谋跨越求崛起、建小康富人民、兴河南强中原的中原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固强补弱、统筹兼顾上下功夫
近年来,我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在省委和高检院正确领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下,查案力度持续加大,案件质量显著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发展势头强劲向好。进一步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善于运用两点论和辩证思维,固强补弱,破解难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进一步改善案件结构,推动查处大案与小案、过失犯罪案件与故意犯罪案件、传统案件与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协调发展。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集中精力,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积极查处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防止“查下不查上”、“抓小放大”。坚持在查处玩忽职守等过失犯罪和传统案件的同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严肃查处徇私舞弊类、滥用职权类等主观恶性大的犯罪案件,积极查处新领域新罪名案件,着力改善结构,增强办案效果。
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大案率、有罪判决率与实刑判决率协调发展。“渎侵之害,猛于贪贿。”渎职侵权犯罪不仅要严查,而且要严罚。但由于多种原因,这类犯罪多数被判了缓刑、免刑,群众有意见,社会效果不好。为解决这一问题,近期“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渎职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明确了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对滥用职权与收受贿赂要分别定罪、数罪并罚的原则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严把立案关口,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强化证据收集、固定和完善工作,打牢事实证据基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可立可不立的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党政纪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社会危害性大、判处免缓刑明显不当的,坚决予以抗诉。
进一步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推动惩治与预防协调发展。“只打不防,越打越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牢固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要求,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特殊预防作用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优势,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分析研判、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警示、监督、保护,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有效遏制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在转变方式、提高能力上下功夫
在当前信息化蓬勃发展的条件下,贯彻好修改后的刑诉法,更好地适应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禁止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等新要求,必须加快转变执法办案方式,以信息化引领反渎工作现代化。
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动科技强侦,是现代侦查工作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公共信息查询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情报收集、管理、运用体系和侦查指挥现代化体系。加强与反贪和信息技术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建共享侦查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动反渎侦查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加快转变侦查方式。一要着力提高开放、透明条件下开展反渎侦查工作的能力。坚持重心前移,强化初查和外围侦查,牢牢把握办案的主动权;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文明办案,确保“镜头下”讯问顺利进行;正确对待律师侦查阶段介入,依法支持辩护工作,加强律师执业行为监督。二要着力提高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更加重视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实物证据的收集,更加重视证据收集和运用的合法性,更加重视严把证据质量关,确保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要着力提高侦查信息化运用能力。充分认识侦查信息化、现代化的革命性意义,领导带头做反渎侦查工作转型的领导者、推动者、应用者,加强对调取电子数据、话单分析、数据恢复、心理测试等侦查技术的推广运用,严格、依法、规范、安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为侦查工作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切实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实行信息化引导,切实把信息化转为侦查力,争取做到快速发现、精准决策、高效行动。二是实行预警化研判,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保证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实行精细化初查,尽可能获取较为充分的证明材料和涉案信息,为立案侦查打好基础。四是实行集成化侦查,综合发挥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的功能作用,打好“组合拳”,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和证据体系。五是实行规范化讯问,严禁使用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获取口供,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六是实行立体化查证,善于由个案查窝案,由孤案查串案、类案,勇于深挖渎职行为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增强反渎查案效果。七是实行多样化协调,争取支持帮助,排除干扰阻力,形成反渎职侵权工作合力。
在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上下功夫
反渎职侵权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与时代同步、与发展合拍、与人民同声相应,必须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错误倾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在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
强化大局观念,全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核心任务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围绕保障发展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查办危害科学发展和政府投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围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重点查处严重损害群众政治经济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的案件,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养成,推进依法治省;围绕建设文化强省,依法查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执法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渎职侵权犯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建设平安河南,严肃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案件,结合办案加强调研、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围绕建设绿色中原生态中原,突出查办生态环境、矿产资源、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监管等环节的失职渎职案件,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美好家园、实现永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群众观点,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反渎工作的着力点,解决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使反渎工作与人民群众同声相应。近年来,国家在家电下乡、淘汰落后产能、安全饮水、国家助学金、“普九”化债、城乡医疗和养老保障、贫困户低保等许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利民政策,但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贪污、截留、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屡屡发生,惠民资金落实不到老百姓手中,群众意见更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领域11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强化创新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各地检察院之间、反渎部门与其他内设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实现内部协同。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与联系,加强外部协作,形成反渎查案的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反渎职侵权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调查、联席会议等经常性协作制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在改进作风、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是近年来河南检察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和最宝贵的财富。反渎职侵权工作要秉持和发扬这种传统,改进作风,增强实效,进一步树立务实发展形象。
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崇尚实干、不图虚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工作思路和目标符合实际,工作措施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工作效果实实在在,成绩不夸大,问题不回避。
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意见,研究问题、开展反渎查案工作,多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意见,收集网络民意,掌握实际情况,使反渎职侵权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在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办案、帮助办案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直接办理大案要案,推动反渎查案工作深入发展。
增强工作实效。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在突出办案重点、改善案件结构、降低部分过失案件数量虚高上下功夫,在提高个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上见成效。扎实推进专项查案工作,细化实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最高检:检察机关积极查办群众身边渎职侵权案
·河北泊头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见成效
·一季度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渎职侵权案1481件
·河南鄢陵:“五招”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
·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对渎职侵权案件零容忍
·高检院: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11类渎职侵权案件
·高检院: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11类渎职侵权案件
·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保持高压态势
·代表评最高检报告反渎职侵权推法治政府建设
·云南省检察机关去年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339件
·黑龙江鸡西检察院获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称号
·全国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座谈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