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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舌尖上的安全”靠严惩更靠严管

2013-05-10 10:51: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日报 

    日前,“两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发布最新司法解释。该解释在梳理“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诸多案例的基础上,扩大了追责范围,降低了入罪门槛,明确了量刑标准——目的很清楚,就是要织密法网,为“严惩重处”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治乱用重典,“以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可判死刑”等规定,体现着清醒的现实考量。但是,屡打不绝、花样翻新的食品安全事件,比如刚刚曝光的“农药姜”、“假羊肉”丑闻,又在反复提醒我们:利益驱使下,一纸法律本身并不足以震慑贪心、黑心,如果监管缺位、执法不力,“应罪尽罪”还是无从谈起,“罪一儆百”也会大打折扣。

    应该看到,近年来,大量食品安全事件是由故意犯罪造成的,将标着“剧毒”、“严禁用于蔬菜瓜果”大字的神农丹往生姜地里撒,将未经检验检疫、甚至说不清来源的肉品送上餐桌,莫不属于此类。对如此恶劣的行径,必须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除恶务尽,让丧失良知者付出高昂代价。而在集中排查、集中销毁、集中取缔之余,也需要反思:在事发当地,滥用农药、掺假售假都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层层把关者是无知无觉还是放水流舟?日常监管这样稀松,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又怎样改变“出了事再查”、“曝光了姜就查姜、曝光了葱就查葱”的积习?

    除故意犯罪之外,还有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成为舆论焦点,更多源于相关标准的纷繁混乱。早些时候的茶叶标准“打架”风波,乳品标准“倒退”风波,再到一个月来闹得满地鸡毛的瓶装水质量风波,大都由此引发。现在大家最关切的,不是某个品牌的水甜还是苦,而是谁来一锤定音,告诉大家市面上这许多瓶装水到底能不能喝,五花八门、山头林立的标准,未来又将如何捋顺,以干净靠谱的面目示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眼下,食品安全事件中“阴谋论”每每大行其道,竞争恩怨纠结不清,这时,就更需要权威部门及时发声,把标准从是非堆里择出来,该解释说明的解释说明、该修订清理的修订清理。及时给公众一个交代,才能维护标准的尊严和威信,压缩或“装傻”或“抹黑”的空间,避免乌烟瘴气的口水战搞得人们愈发无所适从、谁都不信。

    守卫“舌尖上的安全”,在任何国家都是大事,也都是难事。这一问题在中国显得异常严峻,正如最高检负责人指出的那样,“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较大关系”。事实证明,很多问题,不是管不了、管不好,而是有责不担,不愿管、不敢管。说到底,“凡人”作奸犯科也好,掐架对骂也罢,关键还是“神仙”得负起责任,绝不能装聋作哑、作壁上观,绝不能听任食品安全乱象持续发酵,老是搅得社会不得安宁。

    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脚步加快,大量行政审批进一步下放、取消。不该管的事要放手,那些捞取部门好处的事更要放手,但与此同时,该管的事又必须要管住管好,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部门承担的职责只会增不会减。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并确权,全社会对“一管到底”的模式如何发挥作用充满期待,但必须认识到,食品安全,无论最后由几个“大盖帽”来管,都要真抓真管才能解决问题。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同仇敌忾,加快推动“由乱到治”的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出了问题,害的是胃,伤的是心。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更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祭出制度的刚性力量,强化每个人的底线意识,如此,“吃什么”才能早日从焦虑中解脱出来。 (毛颖颖)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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