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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梦”筑牢中国梦的基石

2013-05-10 10:12: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长沙晚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其法治化的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以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结束时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强调宪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法治梦”不仅仅是法律人的梦想,更是全社会各民族共同的憧憬。如今,催人奋进的蓝图已然铺就,只待我们用心描绘。

    1 实现“法治梦”要有公心

    公心,就是公平正义之心。法律代表着公正与秩序,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就是正义的守护神。“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对公正司法提出的基本要求。公正司法的前提,就是独立行使司法权力。然而,在意识形态多元、利益博弈激烈的当前社会,司法时常遭遇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和干预。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作为司法机关,恪守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面对利益集团的非法干预之时,司法人员要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己任,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坚守法治信念,端稳手中天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独立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挺起腰杆,公正司法,不向权贵屈服,不为关系左右,不受金钱诱惑,不惧威胁恐吓,不被舆论绑架,彰显维护公平正义的浩然正气。当然,仅仅强调司法人员的公心远远不够,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更需要一颗公平正义之心指引决策制定和实施。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建设法治政府。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即旨在强调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对于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性。

    2 实现“法治梦”要有诚心

    诚心,就是诚实信用之心。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领域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法律准则,然而这一原则在时下中国却屡屡遭遇违背。因诚信缺失引发的信任危机,是引发当前种种社会问题的根源,如何重塑社会诚信,成为最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在诉讼领域,诚信缺失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一方捏造虚假证据,借助司法程序将不法利益合法化,此种行为是对诉讼诚信和司法权威的极大损害。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即全社会对于法治的共同信仰,对法律的敬畏与尊重,是自觉遵法守法的前提。因此,可以说诉讼诚信是司法公信的基石,更是对社会诚信产生直接影响。对于违背诉讼诚信进行虚假、恶意诉讼的行为,要严加识别,严密防止,严厉制裁。比如天心法院今年启动了“弘扬诚信,防治虚假、恶意诉讼”专项行动,就是希望能够在弘扬诉讼诚信方面贡献出基层人民法院的一份力量,通过对诉讼机制的合理配置,以及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共同推动司法诚信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 实现“法治梦”要有良心

    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道德,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规制方式,两者是相融互促、不可分割的关系。法治社会的建立,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当然重要,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法律需要全社会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与遵守。法治社会的道德,即表现为对于良心的普遍认知和坚守。常有人说,良心最靠不住。为什么靠不住?不是良心不好,而是我们对良心发现不够,唤醒不够,呵护不够,建设不够,培育不够,弘扬不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重,并非强调道德超越于法律之上,而是旨在唤醒我们对于良心的认知。如果没有良心的约束,某些立法者都可以在立法中夹杂“私货”,某些执法者可以枉法颠倒,某些社会人更可以钻法律的漏洞,打制度的擦边球。哲学家康德的墓志铭上写着:“有两样东西,我们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和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心中的道德法则,就是良心的指引,是一种宗教般虔诚而真挚的对法的信仰。无论是法律人,还是其他社会公民,都应当怀有一颗悲天悯人的良心,坚守内心的道德法则,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法治梦想。

    4 实现“法治梦”要有信心

    法治梦想不是现在才有的概念,但在遭遇文革浩劫、法制全面瘫痪后,重新迈步的中国现代法治之路真正走来不过数十年。一批无畏奋斗、无私奉献的探路者和先驱们筚路蓝缕,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征程,成就有目共睹。尽管阻碍法治发展的种种因素仍然存在,关于法治理念的争议仍未停歇,“中国法治向何处去”仍旧是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然而,我们不应在阻碍面前丧失勇气,在质疑声中失去自我。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过往的成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性。越是困难,我们越要坚定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每一位新时代的中国人都是法治大厦的建设者,只要我们坚守法治信念,并在法治信念的指引下携手奋进,就一定会迎来实现“法治梦”的美好明天。(作者 马贤兴 系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0年度“湖南十大法治人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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