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忌”杜绝讯问“口头禅”
杭州萧山:“讯问忌语”助力文明规范办案
“事情说清楚,马上就放你出去”、“我们第一次找你讯问,你要老实交代,顽抗是没有出路的”……这些以前反贪干警办案时的“口头禅”,如今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规定的35条“讯问忌语”,都成了说不得的“忌讳话”。
今年3月中旬,萧山区检察院以杜绝非法言词证据、坚持自愿如实供述为原则,出台《关于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执行“讯问忌语”的指导意见》,规范文明办案。
《指导意见》在列举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的五方面内容的同时,明确规定了讯问中的五方面禁止事项,如不得以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条件引诱犯罪嫌疑人供述,不得以不存在的证据事实欺骗犯罪嫌疑人供述;明确讯问中忌用的九类语言,如不得使用有罪推定性语言、违法许诺性语言、侵权性语言、恐吓性语言、欺骗性语言、入罪圈套性语言、人格贬损侮辱性语言、违法使用诉讼交易性语言及其他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语言,并对每一类语言进行了具体辨析。
“初次讯问,要求犯罪嫌疑人‘交代受贿(或贪污)犯罪事实’。这属于有罪推定性语言,也是讯问忌语之一。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因此,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萧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柱举例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7人,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该院将围绕“讯问忌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示、举报、监督、查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助力规范文明办案。(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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