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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电子送达焕发生机

2013-05-09 09:43: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让电子送达焕发生机

——访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君

记者:江北法院为什么要开展电子送达?

卢君:江北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工作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服务民生,电子送达本身是一个惠民、利民的司法工具,可以大大提升送达效率,提高审判质量,减轻当事人来院领取诉状的诉累。二是工作需要,立案送达的工作压力非常大,而电子送达的效率又很高,效果也很不错,还可以减轻法院的送达工作压力,缩短送达在途时间,最终缩短诉讼周期,因此应当予以大力推广。三是节约资源,传统送达方式,如电话通知领取,不仅产生交通费,而且会造成误工损失,无形中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电子送达绿色、环保、无污染,全部程序通过电子数据进行传输,既节约了纸张和打印经费,也节省了外出寻找当事人的差旅费用,契合了美丽中国的建设要求。

记者:电子送达工作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卢君:电子送达毕竟是一项新事物,目前尚处在试点阶段,很多技术还不成熟,问题也很多。首先,电子送达在群众中知晓度并不高。电子送达作为一项全新的送达方式,人民群众对其有一个从不认识到熟悉的接受过程。目前,江北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但囿于基层法院的宣传范围,很多到江北法院参与诉讼的外地人对电子送达仍然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这就削弱了电子送达的权威性。其次,技术条件依然不够完善。我们正在研发中的更高版本的电子送达系统将与现阶段智能手机上网技术相结合,实现手机在线接收电子送达文书,到时候,电子送达的技术水平将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记者:江北法院如何进一步推进电子送达工作?

卢君:进一步推进电子送达工作的关键是要进一步拓展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让电子送达真正焕发出实践生机。一要拓展适用主体范围,目前,江北法院大量的案件都是通过送达组给原告送达,在向被告送达方面做得还不够,现在需要通过业务部门大量向被告送达;二要拓展文书种类,江北法院前期主要是电子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下一步要把起诉状副本、出庭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程序转换通知书等其他程序性文书纳入电子送达的范畴;三要拓展案件类型,江北法院前期试点过程中主要是针对民事案件进行电子送达,现在逐步将行政、刑事和执行案件中的部分文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王 庆)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