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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全力创建法治城市

2013-05-08 14:21: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今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陆续推出一系列制度、标准和实施细则,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努力实现鞍山市委提出的在2015年底将鞍山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目标。

    细化标准 规范法治创建工作

    4月8日,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了《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标准》、《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和《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针对依法行政、规范行使公权力、增强公民意识、民生保障、法制宣教机制和法治建设组织体制六项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对创建单位的组织保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和监督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各法治创建单位的考评对象、标准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定期报告 随时掌握工作进展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教、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成员单位确定专职联络人,定期向依法治市办报告本单位法制宣教、法治创建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法制宣教、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各项工作的先进典型;涉及法治鞍山建设的重要文件;本单位在行政执法或司法过程中出现的,经人大决议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认的重大过错、错案以及纠错情况;本单位涉法突发事件及应对措施;开展法制宣教、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等。

    突出重点 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鞍山市颁布了《鞍山市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强化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培育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观念的教育,培养学生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尚法守法意识,中等职业学校突出与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风险防范等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其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理念,提高规范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

    点面兼顾 村社学企齐头并进

    在已有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基础上,鞍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又印发了《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创建标准》、《法治学校创建标准》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标准》三个标准,明确了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法治创建任务、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使鞍山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依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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