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手帮教 心与心交融
——湖北襄阳中院帮教失足少年活动侧记
5月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官与失足少年手拉手回访帮教座谈会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36名失足少年及家长来到帮教现场,与39名法官、9名社会志愿者现场结对“认亲”。
“为了进一步增强法院的社会责任感,展现法官的良好形象,巩固审判效果,预防重新犯罪,襄阳中院对全市法院2011年以来被判处的管制、宣告缓刑、免刑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的集中回访帮教。”襄阳中院副院长雷涌泉道出了活动的目的意义。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李建平介绍了回访帮教活动经验:“回访帮教以当面走访为主,也可以采用电话、书信、座谈、学习用品等各种方式进行。少审庭负责从回访法官处收集资料,逐人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回访帮教中,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
“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好的教育。在今后的帮教活动中,我将对帮教对象做到三个一,即每季度回访一次,鼓励失足少年告别过去,重新面对未来;赠送一本法律书籍,帮助他学习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牵线搭桥一次培训,使他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尽快重新融入社会,成为有用之才。”襄阳中院法官王进作为帮教法官代表郑重承诺。
“现在很多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哥儿们义气浓厚,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如果全社会都像法院一样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他们成长的关键时刻拉一把,就可能避免许多犯罪,促进社会和谐。我一定按照法院安排的帮教任务一步一步落到实处,把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用之人。”社会志愿者代表、襄阳市政协常委王明浩对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襄阳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主要领导为失足少年代表赠送了法律书籍,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伍华钢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勤奋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
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缓刑的李某,目前在武汉一家企业上班,他专门请假赶回襄阳参加座谈会,他说:“我一定按照法官叔叔阿姨的教诲,凡事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多向帮教我的老师请教,绝不再犯错。”
(记者 王 洪 /通讯员 张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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