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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文化软实力建设纪实

2013-05-08 09:58: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文化人 润物无声

——江苏法院文化软实力建设纪实

“法院文化建设不等于写写画画、出一台戏、一本文集或者搞一些文体活动,要进一步提升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坚持将传统文化精髓融入当代法治理念之中,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培育现代法治意识。”“法院文化建设最重要的载体是法官,要注重发挥法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通过法官和司法审判活动宣传法治、弘扬法治,使法官群体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努力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解和阐释。近年来,江苏法院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引领,注重发挥法院文化对于法官的精神归依作用,坚持法院文化建设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精心构建广大法官共同的精神家园。

物化于形 注重法院文化熏陶

江苏各地法院在对历史传承借鉴吸收的基础上,结合法官职业特点、人文地域特色,将有形的物质符号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能感知的法院文化。全省法院在办公大楼、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新建、改扩建的过程中,注重塑造体现法院精神文化内涵的物质环境。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2010年被评为“全国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走进港闸法院,每一个区域都可见与之功能相对应的浮雕壁画、法谚法语、名言警句、法学家肖像等法元素,取形于古代礼器玉琮的大楼整体造型,表达法官要思圆行方,促进社会和谐之意。该院结合法官职业特色,融合当地红山文化、苏通大桥等地域元素,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院标、院训和院歌,并将其置于文化长廊的醒目位置。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的文化建设起步较早,于2008年建成了“启园”文化基地,将精心收集的当地法律文化历史典故刻成66块碑刻,使人人入园即受到启发。该院目前已形成以廉政文化为基础,以党建文化为引领的“七位一体”具有润州特色和司法特点的法院文化体系。2013年1月5日,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专程到该院进行视察调研,参观“启园”文化基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润州法院15年没有发生一起腐败案件,与坚持不懈、润物无声的廉政教育密不可分,应该很好地推广”。

江苏法院还积极探索通过集约化生成模式,凸显法院文化物态建设的规模效应。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建成面向法官、面向当事人和面向公众的三位一体的“镜园”法文化中心,海安县人民法院建成司法文化主题广场,滨海县人民法院建成市民法治文化广场等。

在充分挖掘自身法院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各地法院还精心培育法院主题文化。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横山桥法庭以梅花为主题,将法庭文化建设融入庭园的设计之中,精心搭建“一园一墙一长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新河法庭则打造了“清风新荷”廉政文化品牌。

外化于行 注重法院文化引导

江苏法院注重制度与文化的有效对接,将法院文化建设融入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制度文化在引导法官行为、增强职业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促进作用。

江苏法院于2003年开始审判管理改革的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初步构建了“四个一”,即“构建一个体系、形成一套机制、打造一方平台、强化一体责任”的审判管理模式。围绕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并形成以审限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审判绩效考评制度等为内容的科学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目标引领和行为引导作用。目前,江苏法院正在广泛调研,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审判管理绩效指标设置,把抽象的价值观通过具体科学的审判管理行为体现出来,进一步促使法官个体养成追求司法公正和裁判品质的内心自觉。

司法服务贴近民众,方便群众进行诉讼是江苏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个重要课题。江苏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立案受理、案件速裁等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机构,对当事人实行门诊式、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大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推进力度。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法庭、乡镇、社区、大型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站1109个,有力打造利民便民的工作平台。2012年,江苏高院全省法院创建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内化于心 注重法院文化凝聚

诚于内才能形于外。江苏法院在文化建设中不仅注重有形的物态表现,更加注重无形的精神凝结,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对法官队伍内在的、深层次的影响,不断加强法院文化核心圈建设。

2012年,江苏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江苏法院精神”征集活动,院领导带头参与,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踊跃投稿,通过网络、信件共征集到近千条江苏法院精神表述语。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江苏高院提炼出“为了公平正义”的院训。为了公平正义,是江苏法院人的永恒追求,更是的一种责任和担当。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不断拓宽以全国重大典型陈燕萍和全国模范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的辐射面,将典型的个体优势扩展为群体优势。

文化的本义是“以文教化”,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江苏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坚持“化人”和“人化”相结合。在全省法院实施和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发挥资深法官在政治思想、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推进全省法院法官人才梯队建设。江苏高院与国内6所知名法学院校签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协议,积极探索法院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各级法院还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授文化、历史、音乐、礼仪等多种课程,适时举办法官沙龙、法官讲坛、理论研讨等活动,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法院和法学研究机构的交流活动,使法官群体有效参与到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并共享建设的成果,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建设的渗透和感召作用。2012年,江苏高院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新任法官任职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青年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陈静芳  唐 静)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