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自4月份起,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监管部门开展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强化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人权保障的窗口、规范执法的窗口、教育感化的窗口、安全管理的窗口,为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山东省公安监管部门将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人权保障的窗口,全面深化公安监所对社会开放,接受社会的监督;开展以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与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并重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安监管执法公信力;开展公安局长当一天看守所长活动,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到所辖看守所当一天看守所长,履行一天所长职责,使公安机关领导同志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来认识公安监管工作。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规范执法的窗口,按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工作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符合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专业培训,提高公安监管民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教育感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大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执法环境;开展监所特邀监督员巡查工作,建立规范的特邀监督员巡查机制。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教育感化的窗口,增强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意识,完善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教育挽救工作社会化,加强法制、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安全管理的窗口,深化综合治理公安监所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监所执法安全风险评估,改革监所勤务模式,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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