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项清理金融债权执行案件
选择50件“骨头案”重点督办重点突破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出通知,从4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银行系统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理2013年3月31日之前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在甘各商业银行系统为申请执行人的金融债权未结案件。
甘肃高院与省银行业协会共同确定纳入本次清理活动的案件清单后,将列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向各中级法院交办,限期完成清理任务。各级法院按照规范化执行的要求和标准办理甘肃高院交办的未结金融债权案件。对所有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申报财产,并依职权全方位开展财产调查,逐案分析梳理制订执行方案,分类解决。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及时通过评估、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处置执行到位;对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执行面临阻力的案件,视情况启动联动机制,提请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或报上级法院采取共同执行等方式解决。各中级法院将对本辖区纳入清理范围的金融案件,实行跟踪管理。对交办后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案件实行实地督办或提级、交叉执行等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务。活动期间,甘肃高院和省银行业协会将选择50件“骨头案”进行重点督办和重点突破。省高院每月向全省通报各地案件进展情况。所有拟报结的案件,必须由申请执行的债权银行和中级法院签署意见后,向甘肃高院申请报结销案。
(记者 潘 静 /通讯员 张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