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研讨会,提出整合“三项”预防工作,构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大格局。
不久前,湖北省黄石市的200余名民营企业家,收到了检察机关送来的“职务犯罪预防大礼包”:一份图文并茂的《话说职务犯罪》画册,一本《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一堂由黄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担任主讲的法治课。
这是黄石市检察院与该市工商联联合开展的“检察在身边,预防助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的一部分。
湖北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人表示,这项活动在黄石启动后,即将向全省铺开。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切入点,将反腐、防腐的关口前移,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摸索出一套预防职务犯罪“组合拳”,取得良好效果。
全面延伸
预防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
黄石的做法,是湖北检察机关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全面延伸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行贿犯罪案件占湖北每年查办贿赂犯罪案件的七成以上,并有不断上升趋势,这引起了该省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2011年11月,湖北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做好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受贿、行贿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预防全面纳入检察机关预防视野和工作范围,广泛开展预防贿赂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警示教育、提供预防咨询等措施,有效地遏制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受贿、行贿犯罪的发生。
2012年8月2日,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以出庭公诉某公司单位行贿案为契机,通过该区经济和信息化产业局、区工商联组织辖区有关企业负责人旁听庭审,使该案成为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活教材”。
一手抓犯罪预防,一手抓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犯罪预防由“虚”向“实”转变。2012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送法律、解难题、维权益、促发展”活动,发放调查问卷2100多份,与近400名企业管理者面对面座谈,建立检企预防工作机制380项,举办法治讲座200余次,开展预防咨询1300余次。
走向立体
预防工作走向“立体”
春节期间,江汉平原腹地,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施工现场一派繁忙景象。
在工程沙洋段的工地上,记者看到了检察人员的身影。“今年引江济汉工程要完成施工投资11.92亿元,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腐败问题,预防要趁早。”鉴于此,沙洋县检察院与工程指挥部联系,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金安全等关键领域展开预防,并派预防干警驻守工程指挥部,全程监督工程的进行。
引江济汉工程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北省最大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湖北检察机关积极发挥预防职能,工程一启动就顺着资金流向展开专项预防,强化对人、对钱、对权的监督。
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推动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网络预防,湖北的预防工作走向“立体”。仅在工程建设领域,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将10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纳入预防视野,在长江桥梁工程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等涉及5000多亿元投资的591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
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和报告,则使预防工作走向“纵深”。2008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开展个案预防调查990次,类案预防调查146次,形成调查报告359份,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汇报预防调查情况206次,并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整改。
增强合力
“外部社会化、内部一体化”增强合力
2012年,一场针对公务员的大规模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培训在湖北省展开。培训历时数月,从省直机关4185名处级以上干部开始,逐渐分级覆盖至全省近30万名公务员。培训运用专题片、图片展览、授课等形式,力求使预防腐败的意识入脑入心。
为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合力,湖北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沟通联系平台,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省院召开由省直机关40个单位参加的预防工作联系会议,全省各级检察院加强与所在地发改委、财政、农业等部门的联系,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推动省直各单位、各系统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到单位日常管理之中。全省不少市、县建立完善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
五年来,湖北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758件。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43个,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1万余次。组织8.45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实现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查询,提供查询5.7万余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职务犯罪预防“一盘棋”思想,不仅体现在对外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也体现在对内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上。湖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和完善对职务犯罪监督、预防、预警、控制、查办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项预防
构建“大预防”格局
近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几起案件中,存在超期羁押现象。虽然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不过一两天,但该院非常重视,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督察机制;组织公安干警参观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从源头治理诉讼违法行为。
“过去,我们在开展预防工作中,往往偏重于职务犯罪预防,而忽视对刑事犯罪、诉讼违法进行预防,客观存在‘一手硬、一手软’,或者说只注重‘纠’的一面,而忽视‘防’的效应。”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告诉记者:“有些诉讼违法行为,虽然还未到犯罪的地步,却是可能引发犯罪的早期信号,需要我们去主动规制防范。”
2012年,湖北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整合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三项”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预防”格局:2012年4月、8月,省院先后派人赴武汉、十堰等10个市、州、分院开展两次集中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寻找“三项”预防的结合点、关键点。2012年6月、9月,省院先后召开座谈会,反贪、反渎、侦监等13个部门负责人厘职权、议措施,理顺内外关系,增强工作合力……
在扎实的前期调研摸底工作基础上,湖北各地检察院预防部门不断在实践中探索着“大预防”格局的落脚点。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投资800多万元,建设全国一流的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分设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三个展厅,并以社区检察服务站为平台,将“三项”预防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联合17所高校,成立了湖北省首个“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协会”,开设“象牙塔的守望”法制宣传网站,并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挂牌成立旨在为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帮教的“秦雨工作室”,努力构建预防大学生犯罪长效机制。(郭清君 周泽春 漆青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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