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解争议 维护职工权益
东营法院能动司法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说起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调解员,某采油厂的夜班工人常新峰满脸兴奋。以前,他每个夜班工作16个小时,一个月算下来平均每天都要工作,没有正常的公休假。为了得到应有的公休权,他找到了采油厂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
“在我找的第二天,他们就带领党办、劳资科来到了我们所属的管理区,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查。”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员程乐强的调解,仅用了3天,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常新峰说,对采油厂劳动争议调解员所做的工作十分满意,心里也十分敞亮,心气儿也顺了。该厂负责人说,通过劳动调解,职工劳动权益得到保障,企业管理更加科学了。
近年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的现状,东营中院坚持能动司法,多方协调,构建起多元化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2012年,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成功化解劳动争议纠纷2280件,将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或未萌状态,最后起诉到法院只是极少数。据统计,去年东营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0件,其中调解撤诉171 件,大部分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判决71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东营中院积极主导,在全市建立起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制度。由法院、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企业调解员协调联动,共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既减轻了法院的审理压力,又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劳资双方“共赢”;强化与仲裁部门的对接机制,创新裁审共同调解模式。全市法院相关业务庭与仲裁机构之间建立了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裁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裁审适用法律统一工作机制,积极协助仲裁机构开展调解工作。去年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联合开展案件调解工作48次,在仲裁阶段成功化解劳动争议案件42件;完善立案庭与审判业务庭协作机制,着力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该市两级法院建立了立案庭和劳动争议审判业务庭处理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的分工及协作机制,实现了业务庭与立案庭在诉前调解、权利释明、风险告知工作中的有效对接,使大量的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在诉前得以成功化解;建立与基层法院衔接指导机制,形成群体性纠纷化解合力。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涌入法院时,基层法院立案后报中院备案,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判前报中院相关业务庭,由中院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于裁判效果不好的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必要时中院协助基层法院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如丁某某等72人诉东营某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上访。立案后,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共同研究确立了办案方案,确定采取分化化解、各个击破的办案思路,与劳动仲裁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劳动仲裁阶段案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两级法院多名法官的共同努力,有66名职工与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未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的6名职工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详细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判决后6名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细化纠纷处理机制,实现诉讼全程调解和指导。确立了劳动争议纠纷诉前调解、立案审查、分案把关、程序选择、最终定案、判前报告、判后防范的基本办案规程,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各个阶段实行全程调解。
“劳动争议案件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劳动关系的和谐,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东营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多元化解,内外联动,为依法有效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探索了新的经验。”“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省法院副院长刘爱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记者 肖春燕 通讯员 张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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