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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为首批合适成年人上法律课

2013-05-06 08:33: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制报 

  “法爹”“法妈”呵护迷途孩子

  桐乡为首批合适成年人上法律课

  “我是教育行业的,以前不懂合适成年人是什么意思,现在知道了。我十分愿意做这个工作。我们虽然不是孩子们的亲爹亲妈,但是一定会努力做好他们‘法律上的爹妈’。”虽然来自各行各业,虽然有些还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虽然要花费大量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但桐乡市首批受聘的合适成年人都表示要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为挽救迷途孩子出一份力。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如无法或不宜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可以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来参与刑事诉讼,这便是合适成年人制度。

  “这是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从司法角度使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和预防做到了有法可依。”桐乡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

  据此,浙江省桐乡市从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团市委工作人员中选取39名优秀人士加入合适成年人的队伍。

  为了让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更好地发挥作用,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桐乡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专业人员还为他们上了一堂培训课,讲解未成年人犯罪概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以及合适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巩固自身的理论基础,更新法律知识,树立对这项工作的明确认识。

  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合适成年人至少要到场7次。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纷纷表示,他们一定会尽量协调好自己的时间,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做好“法爹”“法妈”,与司法机关一起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障。(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童剑)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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