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远市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开远”、“幸福开远”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建立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大调解网络,近五年共调解纠纷33535件,调解成功32957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大和谐。
人民调解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开远市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起了83个调解委员会、576个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达到1779人。开远市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对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进行补助,每调解一件纠纷按照难易程度给予40至100元不等的补助,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解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一批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仅2012年,开远市就成功调解了10581件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
行政调解 化解突出矛盾
开远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联动效率和政策作用,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突出矛盾,收到明显成效。职能部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排查矛盾纠纷,制订调解方案。突出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用新举措解决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点子解决新矛盾,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突出部门联动,对一些涉及几个部门的矛盾纠纷调解,几个部门同时介入,联动调处,大大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领导带头,积极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认真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推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仅2010年,各级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584批1293人次。
司法调解 事了人和
市司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普法力度,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乡镇(处)司法所积极开展司法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市法院强化调解手段的运用和发挥,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综合运用情、理、法,针对不同个案、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案件当事人,因案施策,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和策略,做到了事了人和。2012年1至7月,在已结的498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47件,扣除不适用调解程序的75件,调撤率达82.03%。(记者 牛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