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福建

福建高院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

2013-05-04 13:2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的常态与长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在福建呈逐年递增之势。“告官见官”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示范效应。

    2012年,福建高院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2010—2011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将“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着重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和程序意识”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五大建议之首,取得积极反响。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省长苏树林在全省行政应诉工作视频会议上,专门对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此后,全省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措施,从制度层面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泉州市政府法制办还联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试点、出台细则、发放建议书等措施,逐步推动该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与此同时,福建高院还积极与省政府效能办协调,将“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指标,通过提高其权重,促使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提高认识,增强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积极性。此外,还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属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行政机关有可能败诉、行政首长出庭有利于查清事实化解矛盾等情形的,应当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示书;认为行政机关首长出庭更有利于案件审理、矛盾化解的,应发出建议书,有力地指导各地法院督促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安徽合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百分百
·河南郑州:法院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核
·重庆武隆法院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广东湛江实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速写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广东湛江实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速写

·广东湛江实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速写